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县纪委县监委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部门职责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县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派驻机构指导、监督、管理对口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检查考核相关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
(2)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组织审查股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须时可以直接审查股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协助、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监督驻在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
(5)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县管公职人员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向本人提出,重要问题向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联系室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6)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县管的股级及以下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7)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构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8)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9)完成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巡视(察)办、巡视(察)组的决策和部署;向上级巡视(察)办、巡视(察)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2)负责对接上级巡视(察)办、巡视(察)组的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3)负责统筹、管理、协调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各项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查督办、情况通报、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
(5)负责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
(6)负责对上级巡视(察)办、巡视(察)组、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移交事项进行督办。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负责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举报和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县财务监察所、县反腐倡廉教育中心;
县纪委监委共有派驻机构9个: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综合股、督察股、联络股三个股室;下辖正股事业单位1个:祁东县巡察事务中心。
2.人员编制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行政编制75名。领导职数为11名:县纪委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委5名;县监委委员9名,其中县监委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3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5名(其中3名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室主任(部长)18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人员只出不进,县财务监察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县反腐倡廉教育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9个,行政编制27名。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县委巡察组行政编制12名;县巡察事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
2025年预算编制人员共129人(含县委巡察办在职在编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含中共祁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9个县纪委监委派驻党政机关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2204.25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204.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20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05万元,占81.48%;项目支出408.2万元,占18.52%。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4.2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8.2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3.5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1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4.2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005.78万元,增加了198.47万元,增加9.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8.21万元,占84.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54万元,占6.97%;卫生健康(类)支出67.34万元,占3.06%;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6万元,占5.2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5年预算数为1460.0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705.54万元减少245.53万元,减少14.4%,主要该部分经费调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派驻派出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5年预算数为40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408.2万元,增加100%,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调整至该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153.5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33.68万元增加了19.86万元,增加14.86%,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5年预算数为67.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66.29万元增加了1.05万元,增加1.58%,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数为115.1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00.26万元,增加了14.9万元,增加14.86%,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0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08.2万元,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设施维护20万元;党风政风专项整治(督查)20万元;反腐倡廉暨“清廉祁东”建设38万元;退休支部活动4.5万元;全会及反腐会议经费9万元;科级干部电子档案管理及维护经费1万元;党务公开1万元;互联网+监督10万元;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54万元;中共祁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250.7万元。
(三)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四)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7.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98.8万元,增加8.52万元,增加2.14%。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20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05万元,项目支出408.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4.25万元。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025年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08.2万元,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设施维护20万元;党风政风专项整治(督查)20万元;反腐倡廉暨“清廉祁东”建设38万元;退休支部活动4.5万元;全会及反腐会议经费9万元;科级干部电子档案管理及维护经费1万元;党务公开1万元;互联网+监督10万元;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54万元;中共祁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250.7万元。我单位将牢牢树立项目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祁东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见附件一)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5001__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_26309105001__中国共产党祁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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