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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13 16:24

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分析综合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组织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县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2)联系协调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负责联系及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本县开设分支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对全县金融系统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工具等创新,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

(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保险业发展的措施,指导推进全县农业保险体系、商业性健康补充保险体系、公众责任保险体系的建立,促进全县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

(4)负责全县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协调,拟订企业上市的措施,拟订企业上市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全县企业多层次上市。

(5)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全县国有投资公司改制、重组;指导各类创新债务融资工具运用等工作,拓宽融资渠道。

(6)指导全县金融人才培训、人才引进和金融队伍建设。

(7)承担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服务"三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8)完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金融服务股、金融稳定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2024年12月,共有编制8名,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6人、离退休0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而列支的专项经费。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为82.67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2.6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较202476.43万元增加6.24万元,增加8.16%,公用经费增加0万元,人员类经费增加6.24万元,增加8.16%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2.6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支出较202476.43万元增加6.24万元,增加8.16%,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7万元,占8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3.13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4.85万元,占5.87%;项目支出20万元,占24.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62.6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运行经费,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53万元,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万元,绩效工资12.98万元,奖金2.11万元,基本工资2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住房公积金4.85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主要用于女职工卫生费。

 2025年基本支出62.67万元比2024年基本支出56.43万元增加6.2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银企对接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搭建银行与企业交流的平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增强大众对金融领域的认知;企业上市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县内企业上市挂牌;处非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处非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0万元;2025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与2024年持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无公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2.67万元,中:基本支出62.6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见公开表。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67万元。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025年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万元,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见附件)

(2025)祁东县金融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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