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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祁东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6:37

2024年度祁东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管理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负责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会议纪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负责县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县政府安排,为有关部门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提供法律咨询。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统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最终裁决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造作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所建设。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九)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的法律事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规划、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2024年祁东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区矫正股、普法宣传股、基层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文书审查股、行政复议及应诉股、装备保障股、行政执法股、政工室等。下设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及24个乡镇司法所。

司法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24年12月底,共有编制111名,实有人数138人,其中在职95人、离退休4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司法局没有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司法局单位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决算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085.72万元,支出总计2085.72万元。与2023年1962.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02万元,增加6.27%。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工资、绩效正常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0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5.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68万元,占91.90%;项目支出169.05万元,占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项目收入总计169.05万元,较2024年决算数169.05万元持平;支出总计169.05万元,较2024年决算数169.05万元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5.72万元,与2023年1962.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02万元,增加6.27%。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绩效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8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02万元,增加6.27%,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绩效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5.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3万元,占2.92%;公共安全支出1727.16万元,占82.81%;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24万元,占8.35%;医疗卫生(类)支出50.63万元,占2.43%;住房保障(类)支出72.76万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5.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8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9万元,支出决算1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63万元,支出决算5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08.63元,支出决算130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2.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6.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3.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预算为97.00万元,支出决算9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预算为66.18万元,支出决算为6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为50.63万元,支出决算5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为72.76万元,支出决算7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6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42.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49.1万元,减少92.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一台警车一台商务公车同时2024年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3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48.19万元,减少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一台警车一台商务公车同时2024年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33.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66.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80人次,主要是省市相关部分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护理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祁东县司法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5.72万元,比2023年的1962.7万元,增长6.27%,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绩效正常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5万元,用于召开15会议,人数300人次,内容为各类省厅要求的视频会议及各项工作安排会议;开支培训费5.42万元,用于开展省市视频会议及各项业务培训,人数200人次,内容为人民调解知识培训中、各项业务培训、社区矫正人员培训等;没有组织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余额为628.2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254.47万元;公车编制数为四台,实际4台,合计64.01万元;办公设施及家具等合计309.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核查绩效目标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85.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24年,祁东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加强管理,行业综治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0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68万元,项目支出169.0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单位基本支出完成率100%,项目支出完成率100%。

其产出和效益情况概述如下:

实处着力,助力平安建设走深走实

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一是通过抓住旅发大会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契机,新完成白鹤、白地市、太和堂司法所的示范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二是行政复议阵地提档升级,行政复议听证室投入使用;三是政协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在我局揭牌成立,群众获取普惠性、公益性、便利性法律服务又增新渠道。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落实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制度和对重点场所和重点节点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实现了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及时发现、妥善处理的目标。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归阳镇司法所与归阳镇党委在"五源共治"(政法委的稳源、法院的诉源、公安局的案源、司法局的调源、信访局的访源)的模式下探索出了矛盾纠纷"四步"化解工作法,即:"群众说事、干部理事、屋场议事、村民评事",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止当前,累计在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台录入人民调解案件2331件,涉案金额1390余万元(其中涉企金额330余万)。

聚焦特殊人群管理,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一是通过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档案管理、纵深推进检司联动,着力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机制;二是通过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抓实重点环节、深化风险隐患排查、严密动态监管措施、全力推进社区矫正"三类基地"建设,着力精细管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三是通过持续完善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教育"模式、全面推广重点应用平台、落实政法单位协同联动、重大事项通报会商机制,着力科技赋能,推动监管工作向"精准化、智能化、高效化"转变。今年,我局通过上述手段,对483名社区矫正对象、1891名安置帮教对象累计开展6000余人次网上巡检、4700余人次线下走访,实现了对特殊管理人员行动轨迹、活动区域、思想动态等情况实时掌握、全面监管,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同时在县司法局、归阳、黄土铺、蒋家桥四个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96人次,帮助其更好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目前我局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已经连续几年在省市排列前茅。

凝心聚力,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1、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护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问题开展政执法资格管理排查整治、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全年累计注销行政执法证42本,收回4本,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89.13%,案卷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

2、尽职履责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截止当前,累计完成合法性审查文件165件,其中合同26件、规范性文件8件,征地公告等其它文件13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9件,其中立案受理的案件72件,正在审理的16件,审结56件(其中达成调解和和解结案16件),举行公开听证8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强化社会法治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二是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组织返乡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和法律"六进"行动;三是聚焦未成年保护、反电诈、禁毒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行动;四是联合"谁执法谁普法"单位,在全县人流密集区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四是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对辖区内十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的发展问诊把脉。今年以来全局上下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0余次,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2万余份,法治文化产品1100余份,发布相关主题新闻报告70余篇。同时也涌现出一批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如其中湖南省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裕红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蒋京呈、县交通运输局肖双俊、县应急管理局屈永福、甘茜同志获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司法局获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悉心毕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践行公证为民理念。一是通过积极为本县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如"公租房分配抽签现场监督工作"、"强制执行证据保全公证"等案件提供公证服务,提升民众知晓度;二是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和全面推行"谁首次接待,谁最终负责"的办理模式,提升民众办事便捷度;三是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开通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等措施,提升民众办事满意度。今年截止当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件1025件,实现非税收入72万元。

2、打造优质法律援助品牌。一是试行"点援制",确保了受援人的选择权,满足了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组织律师窗口值班,提高法律咨询质量。今年开始探索推行以人员相对固定的模式安排值班律师到法律援助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三是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始绿色援助通道、简化或者免除审查,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单位基本做到了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外部专家培训和开展内部培训,强化案件办理技能,提升案件质量,今年荣获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6月周一笑同志在湖南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法律援助业务标兵"称号。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77件(其中刑事案件476件,民事案件39件,法律帮助案件362件),超额完成年度办理案件700件的目标,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200余次,并获得广泛好评,其中祁东县洪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匡太平在承办(2024)湘0426民4号肖闯诉李昭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获赠锦旗。

3、落实远程探视利民之举。从我县远程探监工作开展来,我局多年探视人数和服务人次均居全市第一,截止目前共提供远程探视582起,会见人数979人,既解决服刑人员家属探视路途远、成本高、会见难的问题,也有利于促进监服刑人员改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机关大楼老化,修缮费用逐年递增,机关财政负担较重,需要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二是经费保障不足,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为每人每年1.5万元,与湖南省不低于2.2万元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经费预算远低于省市要求,工作运转捉襟见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祁东县司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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