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检验和港航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所辖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情况实行交通管制。
(2)确认船舶所有权和批准其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航行权,受理船舶登记,组织技术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换证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船员配备和适任水平、船舶的技术状况、装载及航行情况监督检查,按规定对进出港的船舶进行签证,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和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3)根据授权审批、监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等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发布航行通告和禁航令,监督所辖水域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打捞清除,划定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
(4)组织水上遇险救助工作,并调查处理水上交通、船舶污染事故。
(5)负责贯彻执行船舶检验的规则、规范、规程、条例及标准,并收集、整理、上报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建造、修理和营运中的船舶、浮动设施;对辖区内的船舶船体、机电性能;对船舶年度、中间、特别等营运按规定进行检验。
(6)参与船厂技术等级和资格的审核认定,对辖区内的船厂修造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7)参加有关船舶机损、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8)拟定本区域港航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的江河岸线规划和使用管理,拟定全县港区港口总体规划和全县水运发展规划。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港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全县水运企业新增运力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对申请设立港口、码头、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业务资质的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对港口、码头、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经营秩序、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水运企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对进出港船舶的管理和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协调工作;对全县水运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表上报,为水运企业提供水运技术、经济信息等咨询服务;对全县危险货物的码头进行经营许可审查和港区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审批,并实施监督。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内设4个职能股(室)为副股级:办公室、安全股、船员船检管理股、港航管理股。
3.人员编制情况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为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12名,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含公共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其他资金)及部门决算情况。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为18172.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5.98万元,项目支出18026.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0.23万元;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及其他资金。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总收入为1820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3万元。
2021年总支出为1820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8万元,项目支出18056.31万元。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20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7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3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172.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5.23,交通运输支出818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
2.支出分类情况
(一)2021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2021年一般财政拨款支出总支出为18172.06万元。
基本支出145.98万元,占总支出的0.80%。工资福利支出中主要支出有基本工资33万元;津贴补贴20.46万元;奖金1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6万元;住房公积金5.56万元等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中主要支出有其他交通费用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无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8026.08万元,占总支出的99.20%。其中商品服务中主要支出为劳务费6.3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8018.06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8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60个批次、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含执法用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1820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8万元、项目支出18056.3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单位基本支出完成率100%,项目支出完成率100%。其产出和效益情况概述如下:
1、保证了工资及津补贴的正常发放,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了所有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保证了单位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极大地提高了机构各项职能的运转效率。
3、狠抓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平安交通提供坚强的保障,全面落实区域安全责任人,坚持加密巡查频次,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和沟通,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安全培训。
4、巩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保障船舶、水上设施、水上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控制有待加强。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2.“三公经费”用途还需进一步规范,需要更加严格控制
五、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
2022年05月25号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2、2021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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