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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3 15:22

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县新能源事务中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祁财绩〔202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新能源事务中心及时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新能源事务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祁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祁编[2019]35号)文件精神,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分别是: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农村能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节能工作;指导全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2、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参与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风电、光伏等能源开发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工作,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

5、负责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的调查分析,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县新能源事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农村能源服务股、新能源开发服务股。

  (三)人员编制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新能源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21年度支出总计16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6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2万元,占8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6.05万元,占3.60%,住房保障支出11.61万元,占6.9%。

(三)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县新能源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68.0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7.06万元,占8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22 万元,占13.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分类情况

县新能源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万元。2021年"三公" 经费预算比 2020年减少 0.4 万元,压缩 44.4%,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配置情况

县新能源事务中心对预算进行了合理配置,"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减少。在执行预算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预算,支付进度及时。单位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预算管理情况

县新能源事务中心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对2021年整体支出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县新能源事务中心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保障了资产保存、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账务管理等的安全运行。


(四)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发改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新能源事务中心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和顶住单位财政困难的压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狠抓沼气安全生产,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狠抓沼气安全生产,确保生安全事故零发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和秸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沼气设施处置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狠抓沼气安全生产。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共印发《致全县沼气用户的一封信》16000份,印发《沼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3000份,通过镇村干部发放到建池农户手中,让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现场督查检查。根据上级总体安排部署,6月份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活动月,从5月开始,组织3个工作组,会同22个乡镇的镇村干部对全县所有户沼气池(含停用报废沼气池)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了全覆盖。对全县6处大型沼气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业主现场整改安全隐患4处,对停用的大型沼气工程要求全封闭,严禁闲散人员入内。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维修处置工作。对年久失修的故障池,在农户自愿维修的情况下,安排技术员搞好维修服务工作,确保了全县沼气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是狠抓太阳能利用,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努力和多方协调,县新能源事务中心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1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帮助步云桥镇宴游村和灵官镇福星村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成为我县乡村亮化工程的靓点,较好的解决了两个村近1500人的夜晚出行照明问题。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巩固脱贫成效。全力做好灵官风电场项目建设有关服务工作,安排专人参与灵官风电场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及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全面高质量完成了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以工代赈工作任务。

(五)综合绩效分析  

1.部门职能履行情况。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新能源事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高效完成了2021年度工作,工作计划与产出情况基本一致。

2.部门履职有效性。运行效率高、管理制度健全、机关压缩支出,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了厉行节约。

3.部门职能实现程度。按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工作的整体效果较好、社会满意度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单位资金缺口较大。县新能源事务中心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来源,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都由县财政预算拨款。由于2021年县政府对各单位的相关财政预算继续进行压缩,按照省市要求,需要对历年建设的户用沼气池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我县需要处置的户用沼气池较多,需要投入的资金额度较大,单位无力承担,导致预算执行中个别资金支付进度和个别工作完成及时率达不到预算要求。

二是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还有所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切实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坚持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合理编制部门年初预算。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销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经费开支,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是完善资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做好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审批制度,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合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附表:2021年度县新能源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考核评分表


                                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10分)

预算配置


(10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times;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5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times;100%

 5

程                                                                                                                                


(60分)


预算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times;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times;100%。

5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times;100% 。

该指标以2021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times;100% 。

该指标以2021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0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times;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times;10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times;100%

 6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程                                                                                                                              


(60分)

预算管理


(4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30分)

职责履行


(8分)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县绩效办2021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times;8。

 

 8

履职 效益


(22分)

经济

效益

10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9

社会

效益

 

行政

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附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17 

15 

100% 

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2021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其中:公车购置

 

 

 

            公车运行维护

 

 

 

  2、出国经费

 

 

 

  3、公务接待

 

 

 

项目支出: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hellip;&hellip;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hellip;&hellip;




3、县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沼气安全生产维护

5.00万元

15.00万元

15.00万元

能源建设经费

6.00万元

6.00万元

6.00万元

公用经费

 11.22万元

 9.12万元

9.12万元 

   其中:办公经费

1.5万元

1.00万元 

1.00万元 

         水费、电费、差旅费

3.5万元 

 3.5万元

3.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6.72万元

4.62万元 

 4.62万元

&hellip;&hellip;




政府采购金额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1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财政法规,专款专用,严控"三公"经费比例 

填报单位: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   填报人: 陈平 电话:13575244815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级专项资金等(参照年初预算所列项目);"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表3:

2021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   填报人:   陈平     电话:13575244815

专项资金名称

沼气安全生产维护处置及新能源建设 

负责人

及电话

 陈德元13875677938

县级主管部门

祁东县新能源事务中心 

实施单位

 有关乡镇、村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 

21 

100 

其中:中央、省、市级补助

 

 

 

 县级资金

21 

21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排查沼气池安全隐患1000口,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 

排查沼气池安全隐患1000口,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排查沼气池安全隐患

 

 1000口

 1000口

 

安装太阳能路灯

 

 100盏

 100盏

 

 

 

 

 

 

质量指标

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0

 0

 

 

 

 

 

 

 

 

 

 

 

时效指标

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总资金控制额度

 

 21

 21

 

 

 

 

 

 

 

 

 

 

 

&hellip;&hellip;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绩  效    指  标

效   益   指   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全县大中型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率提高

 

提高5%

提高6%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全县农村新能源有序发展

 

 

促进全县农村新能源有序发展

 

 

 

 

 

 

 

 

 

 

 

&hellip;&hellip;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ge;95%

 &ge;98%

 

&hellip;&hellip;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省、市级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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