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2022年12月,共有编制16名,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14人、离退休2人。 我所的职能职责主要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竣工验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年初预算数508.539万元,均为财政经费拨款。
(一)全年总支出预算总计508.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13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
(二)全年预算总支出508.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4952万元、绩效工资29.358万元、奖金3.8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5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772万元、工伤保险0.5103万元、住房公积金9.5673万元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主要差旅费1.5万元、办公费4.9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只要包括路灯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路灯维修维护费85万元、路灯电费230万元、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20万元、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30万元。
(三)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皮卡车路灯维修和夜间路灯巡查、以及维修高空作业车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情况
全年项目支出385万元,其中路灯管理工作经费20万、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20万、路灯电费230万元、路灯维修维护费85万元、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30万元。
(一)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路灯电费及路灯维修维护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截止2022年12月30日,共支出路灯电费230万元,路灯维修维护费85万元,路灯管理工作经费20万,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20万、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3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行了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保障了全县路灯正常运行及维护,并做好县城道路照明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了95%以上,确保了良好的市容市貌,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确保亮化工程为祁东县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居民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按照县里统一要求,并做好了文明城市相关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考评,此次评价综合得分98分,具体评价如下:
(一)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单位规定的支付进度支出,做到了厉行节约。
(二)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规划按需配置固定资产,使固定资产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对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还存在差距。
(三)纳入2022预算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内容,完成了目标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四)根据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保障全县路灯正常运行及维护;保障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95%;各项检修任务都能及时抢修完毕,恢复正常运行,辖区内路灯始终能伴随市民的需求而点亮,并且做好县城道路所有照明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按照县里的统一要求,做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
2022年我单位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至年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社会各界的反响良好,市民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同时得到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控制有待加强。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2. 专项资金少,资金压力大。针对我所工作量大,人员及运营经费预算不足,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压力大的现状,尚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做到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要求标准列支各项经费。
2、预算法制化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务管理预见性,自觉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清查、报废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5、对财务人员定期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有存在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建立四项机制,科学应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部门预算应用机制 。
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1、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 。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是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衡量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具体申报要求,对那些不设预期绩效目标的不予立项,不安排预算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有效性。
2、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与约束机制。
财政部门要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与充分保障。二是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项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按正常从紧原则,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三是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对于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要即使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整改的,要向同级政府提出暂停该项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略)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填报人:周赛远 电话:1353636849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 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21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21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过 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县绩效办2021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8。 | 8 |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社会 效益 | 5 |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5 | ||
合计 | 100 | 100 | 满分100分 | 98 |
附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填报人:周赛远 电话:13536368494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6 | 14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4226500 | 5085390 | 5085390 | |||
三公经费 | 无 | 无 | 无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无 | 无 | 无 | |||
其中:公车购置 | 无 | 无 | 无 | |||
公车运行维护 | 无 | 无 | 无 | |||
2、出国经费 | 无 | 无 | 无 | |||
3、公务接待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支出: | 3250000 | 3850000 | 3850000 | |||
1、业务工作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无 | 无 | 无 | |||
2、运行维护专项(一个项目一行) | 无 | 无 | 无 | |||
3、县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无 | 无 | 无 | |||
公用经费 | 36000 | 144000 | 144000 | |||
其中:办公经费 | 18000 | 49000 | 49000 | |||
印刷费 | 无 | 20000 | 20000 | |||
差旅费 | 8000 | 15000 | 15000 | |||
工会经费 | 10000 | 60000 | 60000 | |||
政府采购金额 | 无 | 无 | 无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无 | 无 | 无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加强对预算、决算 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
说明:1、“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和县级专项资金等;2、“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022年决算数填列县级初定上报数,如批复的决算数有变动,以决算批复数为准。
附表3:
2022年度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单位: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填报人:周赛远 电话:13536368494 | ||||||||
专项资金名称 | 路灯电费及路灯维修维护费 | 负责人 及电话 | 曾雪琴18974730681 | |||||
县级主管部门 | 财政局经建股 | 实施单位 |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 |||||
项目资金(万元) | 385万元 | 385万元 | 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中央、省、市级补助 | ||||||||
县级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全县路灯正常运行及维护 | 保障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95%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路灯照明及维修维护数量 | ≥16882盏 | 计划标准 | ||||
全县路灯电费照明及维修维护数量 | ≥16882盏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保障路灯亮化率 | ≥95%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路灯故障限时维修 | <1天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严格控制费用、减少管理费用 | 不高于385万 | 计划标准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 | 提升 | 提升 | ||||
绩 效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 提升 | 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亮化工程为祁东县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 提升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98% | ≥98%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省、市级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
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主管单位: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填报人:周赛远 电话:13536368494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分 |
项目决策(16分) | 项目立项(5)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合同及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①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审批文件、合同及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项目库建设和执行 | 2 | 是否按要求建设了项目库并得到执行。 | 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库的得1分,项目从项目库中选择的得1分。 | 2 | ||
绩效目标(7)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①、②、③、④、各1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3 | ||
资金投入(4) | 资金分配规范性 | 2 | ①分配办法是否健全、规范; ②分配标准、因素选择是否全面、合理。 | ①分配办法健全、规范,计1分; ②分配标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计1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2 | 实际分配是否符合办法要求,结果是否公平、合理。 | 实际分配符合办法要求,结果公平、合理,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
项目过程(24分) | 资金使用(11)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或单位集体决策;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 ⑦现场核实的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与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内容和合同不符的情形。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计1分,1例不符合扣0.5分; ②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和单位集体决策,计1分,1例不符合扣0.5分;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计1分,1例不符合扣0.5分;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不存在项目申报与合同和资金下达内容不符的,计2分,出现1例不符合,本指标的5分5全扣; ⑤违规情况特别严重的,重点绩效评价等级定为“差”。 | 5 |
资金进度 | 6 | 专项资金使用率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计分原则如下: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次年6月30日未达到70%的扣6分,未达到80%的扣5分,未达到90%的扣4分。两项合计最多扣6分。 | 6 | ||
资金监管(2) | 资金监督 | 2 | 专项监管一次以上且规范有效 | 符合计2分;有一次但欠规范无实效计1分;无监管计0分 | 2 | |
公示公告(3) | 公示公告情况 | 3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 到村到户项目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且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计1分;公示内容完整,计1分;事前事后公示,计1分。否则不得分。 | 3 | |
项目实施(8)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的项目,是否做到应采尽采、应招尽招、应评尽评,无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投资评审等行为; ②是否按规定对有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竣工验收,并进行跟踪管理。 | ①、②各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①、②、③、④各1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
项目效益(60分) | 项目产出(34分) | 项目完成率 | 10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数量完成 | 评价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情况。计分原则如下:项目未完成率达到30%以上的扣10分,未完成率达到20%-30%(含)的扣8分,未完成率达到10%-20%(含)的扣6分,未完成率达到5%-10%(含)的扣4分,未完成率5%(含)以下的扣2分。 | 10 |
项目产出质量达标率 | 8 | 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 | 质量达标率100%计8分,每降低1%扣0.4分,扣完为止。 | 8 | ||
项目完成时效 | 8 | 项目是否按申报资料的计划时间完成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用时/项目实际用时×100%,每超过1%扣0.4分,扣完为止。 | 8 | ||
项目成本节约率 | 8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 | 该项得分=申报资料的计划投资成本/项目实际投资成本×100%,每超过1%扣0.4分,扣完为止。 | 8 | ||
项目效果(26分)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7 | |
社会效益 | 5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5 | |||
生态效益 | 4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4 | |||
可持续影响 | 4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100%(含)计10分,80%-90%(含)计8分,70%-80%(含)计6分,60%-70%(含)计4分,60%以下不计分。 | 4 | ||
评价得分 | 98分 | |||||
评价等次 | 优 | |||||
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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