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2024年祁东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填报单位:(盖章)祁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祁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565.6777万元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5.6777万元 | 其中:基本支出:486.7977万元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78.88万元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其他资金: | |||||||||
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 我局是县卫健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是县卫健局履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全县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消毒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厂矿企业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两非”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全县公共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医疗市场监管及“两非”整治率达100%。 目标2:对公共卫生、医疗市场及“两非”违法行为100%立案查处,办结率达100%,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回复到位率达100%。 目标3:国家、省、市、区级“双随机”卫生监督采样监测任务完结率100%。 目标4: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保证日常监督执法的严肃和规范。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管公共场所 | 184家 | ||||||
监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 163家 | ||||||||
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机构 | 1家 | ||||||||
监管医疗机构及传染病防治机构 | 530家 | ||||||||
监管放射诊疗机构 | 25家 | ||||||||
监管用人(厂矿企业)单位 | 75家 | ||||||||
监管供水单位 | 45家 | ||||||||
监督频次 | ≥2次/年 | ||||||||
行政处罚案件(含非法行医和“两非”案件) | ≥100个 | ||||||||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及“两非”专项行动 | ≥1次/年 | ||||||||
党建学习次数(集中学习、党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 | ≥12次 | ||||||||
完成国家、省、 市、区级“双随 机”卫生监督采样监测任务 | =100% | ||||||||
培训次数 | ≥1次/年 | ||||||||
处罚金额 | ≥60万元 | ||||||||
质量指标 | 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放射机构、餐饮具消毒机构、用人(厂矿企业)单位监管覆盖率及非法医疗立案查处率 | 1 | |||||||
“两非”、非法行医立案查处率 | 1 | ||||||||
所有被监督机构违法行为查处率、立案率 | 1 | ||||||||
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到位及培训率 | 1 | ||||||||
完成国家、省、 市、区级“双随 机”卫生监督采样监测任务完结率 | 1 | ||||||||
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对监管单位(对象)的卫生知识培训率 | 1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 | |||||||
对被监管单位不定期督查及抽检 | 2024年全年 | ||||||||
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 | 486.7977万元 | |||||||
项目支出 | 78.88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疗秩序规范有序,非法行医行为有效遏制 | 显著 | ||||||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安全保障有力 | 显著 | ||||||||
传染病管理、医疗执业依法有序,减少和杜绝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 | 显著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效,处置及时 | 显著 | ||||||||
卫生健康法制宣传咨询有力 | 显著 | ||||||||
预防控制和削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健康及相关权益 | 显著 | ||||||||
“两非”行为明显遏制,性别失调逐渐好转,出生人口性别比 | ≤2023年上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质 | 显著 | |||||||
优化我县卫生健康环境 | 基本达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水生态整体改善 | 显著 | |||||||
减少公共卫生、医疗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显著 | ||||||||
保证人口比例协调 | 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 | 被监管单位满意率 | ≥98% | ||||||
群众满意率 | ≥98% | ||||||||
填表人:刘莲香 联系电话: 13272345860 填报日期: 2024.2.28 单位负责人:肖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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