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祁东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1年6月对祁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评价人员了解,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由主干道工程(以下简称“线内工程”)和土地征拆、挡墙护坡、改沟改渠、杆线搬迁、与村道接驳等主干道以外附属工程(以下简称“线外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
(一)线内工程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改建
5、项目概况
2015年5月21日,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由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组建并成立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工程改建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第一部分S344道路主干道的改建工程内容: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祁东县与衡南县交界处的祁东大桥(X067线K0+000),西经三角塘、丁家桥、归阳,终点位于湘祁水电站大坝桥北侧,连接S344祁阳段,全长24.528公里,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全线分为两个施工合同段:K0+000-K7+400段为第一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为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5592.053万元;K7+400-K24+047.123为第二施工合同段,施工单位为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7133.4579万元。2016年3月20日开工,2019年9月初完成全线沥青路面及通车,2020年3月附属工程基本完成,2020年12月11日项目全线交付验收使用。
但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线内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财务账务数据尚不能反映工程的整体收支情况。
(二)线外工程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7月,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组建了祁东县S344线公路改建指挥部,分别从公安、国土、交通、财政、规划等部门抽调13人组成专门班子,由正县级干部周文汇任指挥长,负责全线工程征地,红线内高、低压线杆搬迁,房屋拆迁、线外附属工程和各类矛盾调处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18,099.6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实际收到拨款17,398.96 万元,资金到位率96.13%。
(1)S344线内工程共收到专项资金10,043.12万元。其中:祁东县交水投拨款4,254.71万元,祁东县交旅投拨款2,988.41万元,祁东县财政拨款2,800.00万元。
(2)S344线外工程共收到专项资金7,355.86万元。其中:祁东县交旅投拨款6,105.00万元,祁东县财政拨款649.86万元,娄衡项目拨款600.00万元,祁东县交通局重点办拨款1.00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祁东县 交水投 | 祁东县 交旅投 | 祁东县 财政 | 娄衡 | 重点办 | 合计 |
线内工程 | 4,254.71 | 2,988.41 | 2,800.00 | 10,043.12 | ||
线外工程 | 6,105.00 | 649.86 | 600.00 | 1.00 | 7,355.86 | |
合计 | 4,254.71 | 9,093.41 | 3,449.86 | 600.00 | 1.00 | 17,398.98 |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资金总支出17,411.74万元,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1)S344线内工程共使用专项资金10,099.00万元。其中:支付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4,651.75万元,支付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968.42万元,支付监理、检测、管理等费用478.80万元。
(2)S344线外工程共使用专项资金7,312.74万元。其中:支付工程款3,994.82万元,支付监理、检测、管理等费用329.57万元,支付征地拆迁赔偿款2,988.35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工程款 | 监理、检测、管理费用 | 征地拆迁 | 合计 |
线内工程 | 9,620.20 | 478.80 | 10,099.00 | |
线外工程 | 3,994.82 | 329.57 | 2,988.35 | 7,312.74 |
合计 | 13,615.02 | 808.37 | 2,988.35 | 17,411.74 |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资金结余
-12.76万元。其中:S344主干道工程结余-55.88万元,S344线外工程结余43.12 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主干道工程 | -55.88 |
线外工程 | 43.12 |
合计 | -12.76 |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线内工程方面:
(1)成立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线内改建工程指挥部设在交通局,项目主管单位为交通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S344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S344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制定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各项制度。项目部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含《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项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公路局《湖南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质量安全“10+5”管理举措》,集中培训学习,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质量隐患。
(3)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县审计局跟踪审计。
线外工程方面:
(1)线外附属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据此,县发改局和县重点项目办认定一、二标项目线外附属工程仍由原中标人承建。同时,对线外附属工程出台了定型的申报批准制度,明确规定五万以下报重点办备案,五万至一百万由政府联席小组签字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再报主管副县长、最后报常务副县长批准,方可组织施工。一百万以上的项目必需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四)项目绩效目标
线内工程方面:
1、总体项目目标
对祁东县管辖区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24.258公里改建工程制定一套合理的改建方案,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成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方案的编制;
(2)建立项目建设各项制度;
(3)完成S344公路项目24.258公里主干道改建工程;
(4)完成S344公路改建项目主干道以外的护坡等附属工程;
(5)实现顺接规划S344祁阳段,横穿祁东县东南部,连接鸟江、归阳两镇以及泉南高速归阳互通和娄衡高速鸟江互通。
线外工程方面 :
(1)该项目建设历时三年,共完成征地693亩,房屋拆迁1400平方米,水势修复改沟改渠1873米,各类挡墙护坡46处,修复红旗电灌站一座,高低压电杆国网电缆113挡线,复装变压器二台次,搬迁大口径供水管2000米,新增变更涵管63处,因炮震导致过境村组13口山平塘渗水得以全部处理,完成工程量51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交通局S344公路改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1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6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21〕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交通局S344公路改建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管理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评优结果欠公开公正、制度执行不到位、建设经费未能按时拨付、上下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根据《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项目综合得分75.75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线内工程)得分85.50分,评价等级为“良”;344项目指挥部(线外工程)得分66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线内工程:
(1)项目完成数量
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湘交办函〔2015〕312号)等通知的要求,交通局主要围绕S344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S344公路改建的主干道22.411公里、附属工程、娄衡高速对接1.847公里、S344祁阳段对接等工作,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经过承建各方的共同努力,2019年9月初完成全线沥青路面铺设,具体结构类型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厘米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外,已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经现场察看,路面平整、无开裂及损坏。
2、线外工程:
(1)项目完成数量
完成征地693亩,房屋拆迁1400平方米,水势修复改沟改渠1873米,各类挡墙护坡46处,修复红旗电灌站一座,高低压电杆国网电缆113挡线,复装变压器二台次,搬迁大口径供水管2000米,新增变更涵管63处,因炮震导致过境村组13口山平塘渗水得以全部处理。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S344附属工程,2020年3月基本完成,4月至8月各施工单位合同段项目部对全线已完工的工程实体损坏部分进行了清理和整改修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2020年12月11日,S344全线验收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24.258公里改建工程项目是为了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由此形成以归阳和县城为龙头,以高速公路连接线为纽带的“工业走廊”,提高以归阳为中心的祁东县东南部区位优势,促进归阳工业园区的建设,促进祁东县经济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原道路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受当时条件所限制,路线等级低,通行能力小,晴通雨阻,老路过镇路段公路街道化严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合行驶,安全事故逐年上升,行车速度仅达20KM/H,公路运输成本高,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沿线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优化和完善了区域公路网的需要,扩大泉南高速公路和娄衡高速公路的辐射面,提高路网整体的可靠性;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交通需求增长的需要,降低了交通运输的成本,同时提高了居民的出行质量,群众满意度、幸福度大幅提升,提升了政府形象。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2日,S344项目整体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7%。
四、存在的问题
线内工程: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交通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县交通局支付工程款均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三)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交通局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现场评价结束日,县交通局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线外工程: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S344指挥部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专项资金分配欠规范
S344指挥部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未经科学决策,集体研究,资金分配主观性较强。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S344指挥部在支付监理费时,存在部分合同承包方和收款方不一致现象。
(四)自评意识薄弱,绩效自评报告反映问题不具体
S344指挥部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
(五)制度不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S344指挥部针对S344公路改建工程线外项目的相关制度。
(六)资金支付和财务管理不规范
1.S344指挥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按工程款审批流程支付工程款。
2.未按财务制度的要求,部分大额支出采用现金方式。
3.部分附件不规范,报销内容与发票内容不一致。
4.部分费用的依据不完整。
5.财务核算不完整。管理费用均采用一级科目核算,未按内容明确二级经济科目,不便数据查询与管理。
五、相关建议
线内工程
(一)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款审批程序的审核,保证按工程量的完工比例支付,并严格收取发票,及时列支成本;二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三)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交通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四)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考核制度,优化考核细则,减少重复考核内容,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考核办法,严格按办法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线外工程
(一)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过程
专项资金分配前应先经科学决策、集体研究,先制定资金分配办法,后分资金。分配办法应明确项目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办法分配专项资金。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
(五)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考核制度,优化考核细则,减少重复考核内容,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考核办法,严格按办法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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