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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祁东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00000000/2023-75626统一登记号:文号:祁政发〔2023〕6号
公布时间:2023-09-01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信息有效期:

关于调整祁东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QDDR-2023-00001



祁政发〔2023〕6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健康祁东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杳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为全面实施健康祁东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衡阳行动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健康祁东建设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祁东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在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36%的基础上,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湘菜传统烹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监测和评估。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在2022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7%的基础上,到2030年,该项指标低于5%。(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和监测。在2022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少于90.8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的基础上,到2030年,体质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不少于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县文旅广体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控烟行动。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强化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控烟监测体系。2022年,我县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为30%,到2030年,该项指标达到80%及以上。(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局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2022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的基础上,到2030年,该项指标达到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医保局、县残联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按照省妇联统筹部署,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在202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50%的基础上,到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及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妇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在2022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的基础上,到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90.7/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在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3.3%的基础上,到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6.6%。(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系统。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检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在2022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的基础上,到2030年,该项指标降到8.1/10万及以下。(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202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的基础上,到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及以上。(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到2030年,以乡镇(街道、管理处)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血吸虫病防控分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态。(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健康祁东行动的领导推进机制,成立健康祁东行动推进委员会,细化15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建立领导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健康祁东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

(三)调动各方参与。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及参与机制,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构建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提供更为丰富的健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科技研究创新,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五)加强监测考核。由县卫健局牵头,按照科学考核、注重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测,撰写评估报告,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康祁东行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详见附件)内容,按年度进行专项考核。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健康祁东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2.健康祁东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健康祁东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

全县参考值

2030年

全县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2

79

2

婴儿死亡率(‰)

2.7

≤5.0

持续改善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59

≤6.0

持续改善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8.8

≤12.0

持续改善

5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8.6

≥22

≥30

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18

≥2.39

≥3.2

7

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

77

100

持续保持

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2.61

≥50

≥60

9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7.9

42.2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1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6.91

≥80

≥85

11

产前筛查率(%)

103.59

≥100

≥100

12

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33.97

≥70

≥90

13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14.92

≥80

≥90

14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9.83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15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100

100

100

16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100

100

100

17

30 ~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13.73

≤15.9

≤13.0

18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

100

100

19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0万)

267.58

≤270.62

持续下降

2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

2.65

3.2

(2025年)

21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56.71

74.1

70

(2025年)

2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75

<27.4

23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5.6

87

(2021年)

持续上升

24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97.7

100

持续保持

25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1.24

14.78

(2025年)

持续上升

26

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98.32

100

持续保持

附件2


健康祁东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陈一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曾东坡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善东  县教育局局长

雷发明  县卫健局局长

陈平原  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委  员:刘继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伟民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肖禄元  县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邓明远  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官起军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李  浩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欣  县司法局政工室主任

蒋显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桂良  县人社局总会计师

高志军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顺华  县住建局副局长

费琼玉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江湖北  县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李  辰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熊晓梅  县文旅广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彭安定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  钊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雷佳娜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伍向阳  县城管执法局三级主任科员

周卒子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  荣  县医保局副局长

唐  徽  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副局长

彭  晨  县妇联副主席

唐  双  团县委副书记

周湘祁  县科协副主席

邓佩叶  县残联副理事长

胡春雷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委各

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印发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局长雷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卫健局副局长彭安定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委员会行文,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委员会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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