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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00000000/2014-00714统一登记号:文号:
公布时间:2014-08-18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信息有效期:

 

祁政函〔2014180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

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祁相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县政府决定对2013年以来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 11 以来,使用县本级或上级财政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投)资建设的在建和已竣工项目,主要包括:

1、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等基础性项目;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公益性项目;

3、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资源节约、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业等重点扶持项目;

4、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政府特许经营的建设项目;

6、政府出资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项目监管情况。

5、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7 15 开始,至 730结束。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和正县级干部邓水源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监察局及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各位副县长和正县级干部邓水源牵头,对各自分管单位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长杨龙金统筹协调,并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和抽查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2、检查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等情况。

3、对检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质量和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监局要建立台账资料,对整改项目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全县。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4714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7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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