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0000/2014-00714 | 统一登记号: | 文号: |
公布时间:2014-08-18 | 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祁政函〔2014〕180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
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祁相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县政府决定对2013年以来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等基础性项目;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公益性项目;
3、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资源节约、优势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业等重点扶持项目;
4、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政府特许经营的建设项目;
6、政府出资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项目监管情况。
5、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和正县级干部邓水源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监察局及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各位副县长和正县级干部邓水源牵头,对各自分管单位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县长杨龙金统筹协调,并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和抽查情况由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2、检查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等情况。
3、对检查和抽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质量和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监局要建立台账资料,对整改项目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全县。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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