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缓缴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9〕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县在2020年6月底前,对各工程建设项目中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企业申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以下企业符合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现公示如下:
1、湖南擎柱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衡缘新城住宅小区三期工程项目;
2、湖南擎柱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衡缘广场B区1#楼工程项目;
3、湖南祺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祺地翰林苑(温馨小区)工程项目。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9 日前,通过当面、电话或邮寄方式向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日期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6月9日
邮寄地址:祁东县政府633办公室
邮政编码: 421600
联系电话: 6264547
监督电话: 6259278(县纪委监察委驻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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