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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来源:祁东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15 15:34

失业补助金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一、以单位为整体,在失业保险系统中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员失业后,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每月是878元

   二、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主动离职的失业人员,还要提供主动离职报告,并在失业保险系统中核实。

三、经办机构应直接将失业补助金打入失业人员的银行卡。



祁东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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