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经办业务流程指南
一、以单位为整体,在失业保险系统中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员失业后,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每月是878元。
二、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主动离职的失业人员,还要提供主动离职报告,并在失业保险系统中核实。
三、经办机构应直接将失业补助金打入失业人员的银行卡。
祁东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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