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20年度基层医疗机构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服务工作,规范药品采购秩序,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凡本省有意向的符合资质的法人单位药品配送企业可参加报名(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企业,实行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公司申请报告。
2、药品年销售总额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度纳税报表为准,报名时递交)。
3、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及冷链设施设备,仓储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其中冷藏库不小于100平方米,
4、具有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有配送车辆;
5、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能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
6、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能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
7、企业诚信记录良好,由企业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证明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行为。
8、保证及时供应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收到中标生产企业通知后,能保证一般药品72小时以内送达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以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9、药品配送到单位,能及时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单证及票据和"两票制"资料。
二、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提供有效期在三年内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4、《开户许可证》,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7、药品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8、印章式样备案表,9、销售单样票,发票样票,开票信息表,10、2019年度报告(企业年报信息),11、2019年度纳税报表,12、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13、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4、药品配送授权书(附执行"两票制"产品目录表),15、医药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6、公司为医药代表近三年内(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交纳养老保险单和发工资表等复印件。17、提供仓储面积及冷链设施设备相关资料。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县审计局二楼 祁东县玉合街道办莲花西路892号)。联系人:局医疗价格服务管理股,张医生
五、遴选要求
1、资料预审
祁东县基层医疗机构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参选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将初审合格企业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列入遴选考察对象。如有违规、违法记录,取消入围资格。
2、遴选考察
祁东县基层医疗机构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初审合格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完成后,按照评分细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10家配送企业(含本县企业一家不参加遴选考察)。
3、遴选结果公示
祁东县基层医疗机构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领导小组将遴选结果在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与县医保局签订企业配送合同。
六、配送范围和周期
通过遴选产生的10个配送企业获得对祁东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药品配送资格,基层医疗机构自行选择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销售合同,配送销售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8月1日起到2021年7月3 1日止。
在合同期内配送企业主动退出、被强制退出或确需调整时,按照公开遴选结果先后排序递补。
祁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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