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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0-08-31 11:16


祁政发〔202013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08月31日

 

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使用年中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在脱贫攻坚和脱贫成效巩固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4号)和相关会议精神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求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年初报备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修正完善后的《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整合资金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将省、市级层面和县人民政府认为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在“因需而整”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为脱贫攻坚和巩固全县脱贫摘帽成效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二、整合原则

按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继续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源头不变,政府审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保持资金下文源头不变,但资金项目审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

(二)规划引领,狠抓落实。县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进统筹整合负总责,重点负责范围确定、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三)瞄准贫困,精准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围绕脱贫攻坚和成效巩固这一主题,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与脱贫任务与攻坚需求紧密挂钩,着力解决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上的困难。

(四)规范高效,创新推动。规范整合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

三、工作目标

以巩固我县脱贫成效和确保2020 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按照湘政办发〔2016〕53号和财农〔2020〕4号文件精神要求,统筹整合省、市两个层面可以纳入整合范畴的财政涉农资金,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和成果巩固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整合方式及范围

(一)整合方式。以年初编制的《祁东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为基础。对照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求情况修正完善,将部分不很紧急的项目剔除出去,将群众急需解决和要求强烈的项目纳入进来,做到资金、项目依照脱贫规划和年度脱贫需求而整,应整尽整。全年整合资金总额为8377.75万元。

(二)整合范围。省、市级财政及县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项目。其中:

省级层面主要包括: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省级投入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草食动物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的部分)、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除外)、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部分)、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等,共计十八个方面。

市级层面主要包括:市级财政下达我县的涉农资金标注用于精准扶贫的项目资金。

五、整合资金使用去向

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重点面向全县“十三五”期间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五个一批”中关于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一)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安全饮水、公路建设等项目,概算总投资6308.95万元。

(二)产业扶贫项目。包括种养殖业、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业生产发展水利配套设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068.8万元。

六、基本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工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规划衔接。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脱贫攻坚规划对资金需求,科学编制《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项目落实到专项规划,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和《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中调整方案》为准。

(三)进一步规范申报程序。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村申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示三级程序执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征求村民意见,县、乡对申请入库项目可开展线上审核,做好资料存档,对疫情防控需要且施工时间紧的脱贫攻坚项目,县、乡、村三级可同时公示,公示时间缩短为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四)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规划引领统筹、项目指导统筹、奖补引导统筹、民生重点统筹原则,进一步完善“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审核报批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县财政局设立精准扶贫财政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专户,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

(五)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制定、项目实施、督办检查及验收考评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和监管;财政、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统筹资金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其他相关部门在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年中方案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

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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