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委乡振组发〔2023〕4号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27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经中共祁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祁东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早日发挥项目效益。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要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追责。
中共祁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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