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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编号1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祁 东 县 人 民 政 府     发布时间:2023-11-27 11:45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编号1号),现已整改完成。根据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还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考领导批示或二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保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上脑入心,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增强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的学习,将其列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并纳入县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

2、依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湘发〔2018〕4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3、层层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强对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和推进重点工作。

4、细化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绩效考核中的导向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生追责。

四、整改效果

经组织现场核查和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各项整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推进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4-6264672。


中  共  祁 东 县  委 

祁 东 县 人 民 政 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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