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通知》(湘河委办[2023]3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3]1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现将祁东县水普名录外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表:1、祁东县水普内山区河流名录_95536祁东县水普内山区河流名录
2、祁东县-水普外山区河流四个责任人
祁东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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