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祁单位:
《祁东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2024年祁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关于祁东县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县发改局 | 2024.7.30 | 已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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