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建复〔2017〕6号(A类)
祁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29号建议的答复
谭先贤代表:
您在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建议市督查室市人社局再次督查“事业单位岗位分级”落实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力促全面落实》(第4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按照国、省、市文件精神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布置,于2012年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由于岗位设置涉及到各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我县十分重视,到各兄弟县(市区)学习成功经验,2015年就具体岗位实施设置工作进行了测算,从2016年元月开始全面启动我县事业单位岗位实施分级工作。全县各单位陆续组织实施,且从完成的下个月起兑现工资。据回访统计,我县完成岗位实施的单位均已于2016年兑现岗位分级工资,县教育系统也于2017年开始陆续上报方案,正在逐一审批。其中县一中已于2017年初完成岗位实施分级聘用,并办理了工资审批手续。
由于这项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比较慎重,加之程序比较复杂,在工作启动上并不是那么迅速,才导致出现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督促其迅速跟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祁东县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雷建军 联系人:彭应军 联系电话:626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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