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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筑牢违法建筑管控防火墙组建镇街基层综合执法中队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9提案)

来源:祁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11 15:36

提案标题*


委员姓名*

伍建华 等 2 名

界别

特邀

委员证号*

12487

邮政编号

421000

联系电话

13637340395

通讯地址

衡阳市辉雁食品有限公司

提案内容


违法建筑是社会毒瘤,累禁不止,特别是在城市待建区,有愈演愈裂之势。这不仅制约项目建设落地,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且利用节假日跟风抢建的违章建筑,是速成品,质量不达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之所以违法建筑长期存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体系不健全。对辖区内土地建设的规划编制体系不健全,城镇待建区村居宅基地的规划停滞多年,不审批等是城边村村民抢建的主要原因。违章建筑大多是群众基于自己居住条件紧张而形成的,虽然违章,但却涉及了群众自身利益,群众抵触情绪强烈,拆除困难。

二是法制观念薄。属地执法不明确,执法权还没有完全延伸到镇街,镇街没有形成一整套合法规范的执法程序。再加上老百姓的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在自家院内盖房、加盖、翻建等属于自家行为,没有规划意识,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进行强行建设。国土、城管部门的“停工通知”成了“催工通知”,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

三是遗留问题多。很多违章建筑的建造年代久远,这中间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而时间久远造成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困难,历史遗留问题的难以解决有时又对目前问题的解决产生掣肘,新老问题交织。

四是执法效率低。现阶段,有权处理违法建筑的主要有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这些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往往互相推诿,以至于不能及时处理。再加上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程序,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使得拆除一桩违章建筑旷日持久,遥遥无期。而违章建筑所需材料简便,成本低、时间短、利润大,往往陷入“屡拆屡建”的怪圈,甚至出现拆除跟不上建设的情况。

就如何落实基层政府拆违的责任机制,建议城区政府要在乡镇街道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协调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动态巡查预防机制以及疏堵结合有效管控机制。

一是加强宣传。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宣传政府对拆违的决心和力度,让群众意识到违法建设的风险和危害。与此同时,要根据村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有权审批部门要定期启动房屋审批程序,切实解决群众基本生活住房保障。

二是组建队伍。拆除违法建筑,靠任何一个部门和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因此,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县以上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权力。经县区政府授权,按属地管理和责权利统一原则,在乡镇(街道)一级,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下放城市规划、国土、城管等城市综合管理职能,履行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安排综合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效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执法。综合执法中队要严格执法,加大动态巡查和管控力度,完善巡查监察网络体系,设立群众举报有奖制,采取社区(村)自查,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巡查等办法,对违法用地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停工,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责令拆除,逾期不拆者,及时组织行政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露头就打,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没有新增的违法建设出现。




 

 

 

 

祁政提复〔2020〕1号(B类)

 

祁东县人民政府

对衡阳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209号

提案的答复

 

伍建华等2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筑牢违法建筑管控防火墙组建镇街基层综合执法中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管控违法建筑是落实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县对此高度重视,逐步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了综合执法队伍,在管违控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协调调度

我县高度重视基层违法建筑管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研究制定工作责任落实清单,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等,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二、组建执法机构

我县出台了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县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制、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从县级和乡镇两个层面,在整合优化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职能的基础上,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在四个街道下设永昌、洪桥、玉合、白鹤四个执法中队,全力抓好县城违法建筑管控工作;纵向延伸,实现2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

三、夯实基层基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在20个乡镇分别组建10人左右规模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县直行政主管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县直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机制,将执法范围由县级向乡镇延伸,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无缝对接、行政执法全覆盖。

非常感谢您们对违法建筑管控工作的关注,真诚地希望您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祁东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责任领导:高    承办人:周谦和  联系电话:13786497961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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