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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及小孩抚养纠纷

来源:红网祁东分站       发布时间:2020-04-03 10:26

     红网祁东分站4月3日讯(通讯员 李素琼)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婚约当事人俗称未婚夫妻。按照传统习惯和习俗,订婚时往往要求一方或双方给予对方一定的财产,这便是婚约财产,近日,金桥镇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因农村缔结婚约引发的财产及小孩抚养权纠纷。

  周某(女)与周某(男)经人介绍于2018年相亲并订婚,订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期间两人一直未领结婚证,并于2019年7月生育一男孩。由于多方面原因,两人经常发生冲突,感情破裂,两人遂想解除婚约关系,但就婚约财产返还及小孩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经了解,订婚时,男方给了女方 4万多元彩礼钱,订婚后女方一直生活在男家,日常开销都是男方家负担。关于小孩抚养问题,男方家希望小孩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每月支付固定抚养费给男方,女方家表示不愿意,称女方未结婚就帮男方生育了一小孩,现在不可能还要承担小孩抚养费。通过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女方同意退还男方婚前彩礼41000余元,小孩归男方抚养,日后抚养费和其他一切费用由男方负责,女方不承担,但女方要配合男方家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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