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切实维护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祁东县医疗保障局采取“三强化三提升”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医保基金支出减少、医疗机构成本降低、群众医药费负担减轻。
一是强化政策培训,提升集采服务能力。为了做好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及时组织医疗机构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湖南省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操作流程开展培训,让集采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执行骨科骨水泥耗材、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冠脉支架、口腔种植、肝功能检验试剂等材料集中采购报量计划和续采报量计划工作,其中中选支架价格最高降幅为90%多, 种植牙口腔材料价格降幅为60%以上。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集采工作实效。做好定期监督检查,制定好相关工作制度,每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督导一次,每星期一次对集采的批次进行调度,对未能完成集采任务要进行一天一调度,并进行全县通报,安排专人督促指导按时完成集采任务。共查处县人民医院硫酸辛注、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溶液剂未报量采购和白地市医院异常采购左氧氟沙星采购和全县二甲双胍缓释片采购情况;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的采购使用进行了一次督查和通报。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提升集采考核能力。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县域医共体考核,考评结果与医保资金预算、预留资金奖补等挂钩;对采购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及时调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解决,确保各批次完成约定任务数。2023年召开医疗机构未落实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约谈会,21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主任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严格控制备案药品比例,严格对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现已支付二批次结余留用资金60.79万元。县医保局主要领导对不按政策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机构负责人23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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