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退役军人!每户每年24000元,按最高标准减免
在后台老班长常常看到
很多战友返乡后选择就业创业在各地政策的支持下
传来一个又一个好消息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出台举措用实际行动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起看看这些地方的好做法
广西
近日
广西多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措施》
共推出18条措施
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
充分激发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推出多条利好政策
在加大重点群体创业帮扶方面
《措施》明确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截至2027年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
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有关人员的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
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扣减定额
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扣减定额
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方面
《措施》指出
丰富创业赛事活动
举办广西创业大赛
"创客中国"广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农村创业大赛、农民工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
跟踪扶持获奖项目落地
持续开展"源来好创业"
资源对接服务活动
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和地方特色行业
组织精准化对接活动
为各类创业者搭建展示创业项目
交流创业经验、对接创业资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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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就业的
实施方案》
从大力提升职业能力素质
开展暖心就业服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举措
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支持体系
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方案》指出
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
按规定享受免试、加分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支持在乡务农退役军人创业增收
开展契合退役军人特质的技能培训
和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协同开展就业分析监测
建立数据共享与定期更新机制
持续完善全省退役军人
就业创业基础数据库
持续推进"兵教师"培育招录工作
鼓励各地在公开招聘
或特岗教师招聘中
招聘符合条件的
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支持优秀退役军人按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任职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社区工作者招聘
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军创企业和退役军人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支持
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
保障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
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所租赁补贴、
水电费用减免、投融资支持、
人力资源服务、宣传推广等优惠政策
山西
近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出台政策措施促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在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方面
《通知》明确
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
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
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
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
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高质量充分就业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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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5〕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国家政策,全面精准顶格执行失业保险降费率、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援企稳岗政策。开展百行百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支持,力争3年组织各类培训240万人次以上。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劳动报酬。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以工代赈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市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和服务,引导居民通过合法渠道合理配置个人资产,拓宽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广大存款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山西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山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三)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加大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探索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使用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相挂钩的补贴机制。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持续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发挥"吕梁山护工"等特色劳务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增收。深入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培育本土优质农产品品牌。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将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农户增收挂钩,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四)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全面摸排各地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底数,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的投诉办理制度,确保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建立督查制度,将大型企业逾期不支付中小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逾期不支付民营企业有关内容,列入随机抽查重点,对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依法依规被认定为失信的,按规定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民营经济局、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实施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落实国家政策,建立实施生育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发放生育补贴。积极探索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健全儿科服务体系,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服务流程。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各地综合医院根据实际就诊需求,进一步加大夜间儿科门(急)诊开放力度并优化夜间门诊就诊流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六)强化教育资源保障支撑。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公办幼儿园。落实国家政策,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提高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省级财政支持标准。根据中央政策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持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聚焦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布局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依托地方政府、学校、企业、园区等建设一批开放性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落实国家政策,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给予补助。推进职业伤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争取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八)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加强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给予分层分类救助帮扶。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聚焦重点群体,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适时推动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三、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丰富"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社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分年度推进新建改造一批社区养老工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社区食堂。积极发展银发旅游,开发"坐着火车游山西""银发旅游列车"等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合理设置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设施,全面落实幼儿园向下延伸办托,向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贴。(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十)促进生活服务消费。引导品牌餐饮、住宿企业新建经营网点,扩大优质服务范围。开展"晋菜晋味"突破提升行动。合理布局多层次住宿配置,支持新建高品质酒店或引进知名品牌连锁酒店管理团队。培优建强生活服务相关本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职学校增设家政相关专业。加强"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型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支持家政服务、便民维修、养老托幼、社区书店等社区公益性微利型业态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十一)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推动商旅文体等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市场聚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深化旅游热点门户城市建设,构建宜商宜游宜居的城市消费空间。鼓励市区附近景区、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开发夜游消费打卡地,鼓励景区景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支持各市结合实际开展景区门票减免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文物局)
(十二)激活文娱体育消费。加大体育赛事供给力度,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提升太原国际马拉松、环太原自行车公开赛、影响力街舞巅峰赛等赛事品质,持续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活动,建设一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落实简化跨地区巡演审批程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支持太原等地做大做强演唱会经济。(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释放冰雪消费潜能。实施冰雪旅游产品、品牌、服务"三提升"行动,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高品质滑雪旅游度假地。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活动,支持有条件地区举办高水平冰雪赛事,开展冰灯节、冰雪嘉年华、冰雪摄影展、欢乐冰雪周等特色主题活动,促销冰雪户外服装服饰、运动休闲装备等商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室外小型滑雪场、滑冰场、室内冰场等群众身边的冰雪场地,支持在社区、公园、商业广场、旅游景区(点)建设冰雪娱乐设施。(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
(十四)拓展入境消费。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票、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快开发针对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的精品旅游线路,优化太原武宿机场口岸现场查验设施、引导标识和临时入境许可办理,进一步优化入境旅游支付环境,为境外游客在晋消费提供便利。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城市开设免税店。推动"离境退税"政策落地实施,支持更多优质商户申请成为离境退税商店。(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太原海关、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四、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五)加力扩围实施以旧换新。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扩围补贴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优化参与门槛及补贴流程,实施"一站式"服务,结合实际预拨资金降低企业压力,联审联批优化流程。积极组织申报二手商品流通试点,促进闲置物品循环利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六)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用好房地产融资"白名单"机制,加快推进完成"保交房"任务。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引导实力强、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一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样板。组织"房展会""房博会"等活动,鼓励房企集中开展优惠促销。加力实施城中村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各市政府或国有平台公司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支持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
(十七)推动汽车流通提质增效。支持运城等市申报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规范汽车流通领域经营秩序,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便利汽车转让登记,扩大二手车交易规模,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备案的二手车企,年二手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按销售额的0.5%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对年拆解5000辆以上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
五、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八)强化消费品牌引领。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实施"名品出晋"网络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打造非遗国货"潮牌""潮品"。支持开发山西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打造"山西精品"。鼓励发展"首店经济",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在我省开设首店,对评选出的省级以上首店择优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持续开展"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等网上促消费活动,大力培育本土品质电商,鼓励企业邀请国内知名主播带货山西产品。拓展"人工智能+消费"场景,探索引导VR在全域旅游、智慧导览、产品演示、教育培训、临床诊治等场景应用落地。鼓励省内生产企业加强工艺研发,发展智能轮椅、康复护理床、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护理机器人、可穿戴助老设备等智能产品。完善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推动太原通用航空旅游项目集聚发展,鼓励各地打造多样化、差异化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深入挖掘水上旅游航线沿线历史文化、民俗风情、自然景观等特色元素,打造主题鲜明的特色水路旅游产品。鼓励和扶持微短剧精品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广电局)
(二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推广高端品质认证。引导外贸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定工作。举办"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组织外贸企业和产品参加"消博会""进博会"等国内大型展会,支持外贸产品拓宽国内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一)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确保劳动者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相关权益落实到位。鼓励各单位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教育厅)
(二十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支持制定消费相关的地方标准。加大对消费新领域、新模式以及民生领域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投诉处理网络体系,完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巩固深化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双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政务中心)
(二十三)完善城乡消费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和乡镇快递服务站点。持续推进"智慧商圈"建设,鼓励步行街、大型零售企业、商业综合体提档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积极推动创建"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推广"古韵新辉夜山西"夜间经济品牌的场景化应用。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根据营业时间、客流情况,合理延长周边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加密发车班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厅)
七、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及时清理限制消费的不合理标准,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深入发掘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引导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鼓励公平竞争,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整治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重点领域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简化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审批流程。持续深化企业信息变更、注销、开办餐饮店、企业迁移登记等多项"一件事"高效办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消防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区域发展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用好各类政策资金和市场化资金,持续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加大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旅等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山西证监局、省财政厅)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拉动消费增长。综合应用补助、奖励、贴息等措施,支持文旅资源宣传推介、国际旅游航线培育、旅行社开展"引客入晋"等活动,支持旅游厕所等景区设施改造升级及4A、5A旅游景区创建,持续引导扩大文旅消费。2025年继续实行农产品上行快件物流补助,对省内网络销售农产品及农副产品达到2万元及以上、快递单量1000单及以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上行快件每件1元的资金补助,带动农副产品消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
(二十九)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汽车消费、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规范汽车、住房消费贷款"返佣"等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推出额度灵活、期限多样、利率差异的消费贷款产品。简化续贷手续,探索多元化还款模式。落实中央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山西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省财政厅)
(三十)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全省各级工会可根据《山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持续扩大消费帮扶规模。持续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落实国家要求,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统计局)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合力,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退役军人群体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具有独特竞争优势
雷厉风行的执行力
忠诚担当的职业精神
协同配合的团结意识
使得退役军人在各个领域发光发热
利好政策的出台
不仅促进了退役军人实现
从"战场"到"市场"的转型蝶变
还在就业创业的广阔战场上
培养出多个新增长极
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持续赋能
让"最可爱的人"成为"最有用的人"
脱下军装
祝战友们在新的人生战场上
乘风破浪,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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