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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2018年祁东县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来源:祁东县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18-12-05 15:32

 曝光!2018年祁东县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一, 小型轿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03月25日08时53分,机动车驾驶人欧阳淑湘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粤CFF397小型轿车载雷芙蓉,沿祁东县洪桥街道学前街由南往北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彭佳杰驾驶湘D6PK78小型普通客车沿祁东县洪桥街道学前街由南往北尾随粤CFF397小型轿车行驶,欧阳淑湘驾驶粤CFF397小型轿车行驶至祁东县洪桥街道学前街91号3栋(祁东一中校园内)地段时准备右转弯驶入路旁一条小路,彭佳杰驾驶湘D6PK78小型普通客车停在粤CFF397小型轿车后方小路里由东往西左转弯驶出一辆小轿型车,欧阳淑湘驾驶粤CFF397小型轿车往后倒车让行,在倒车过程中,欧阳淑湘驾驶的粤CFF397小型轿车右后侧撞到尾随其后彭佳杰驾驶的湘D6PK78小型普通客车左前门,紧接着,粤CFF397小型轿车尾部撞到行人肖芹,致使肖芹倒地被粤CFF397小型轿车左侧后轮和前轮碾压,造成肖芹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 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05月23日 10时20分,机动车驾驶人张凯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由祁东县双桥镇往过水坪镇方向行驶,途经省道317双桥路口(省道31764公里地段)左转弯往时,遇邓小林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湘DA298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D5260挂),沿省道317由东向西自过水坪镇开往白地市镇方向,张凯元驾驶转弯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使无牌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与湘DA2987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前角及右侧面相撞,造成张凯元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三, 重型仓栅式货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06月01日 03时25分许,唐善荣持B2D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湘M16660重型仓栅式货车,从衡阳市开往永州市方向,途经祁东县永昌街道太阳升社区南山路与富绅路口(G322线58km+100m)地段时,遇曾庆寿在道路上行走,因唐善荣驾驶机动车对行人在道路上行走避让不当,致使湘M16660重型仓栅式货车前保险杠及前围面板将曾庆寿撞倒在地,相撞后,唐善荣驾驶湘M16660重型仓栅式货车逃离事故现场,造成曾庆寿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四,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案例:

2018年9月11日,祁东县白地市镇一宾馆路口,一辆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头盔左转弯时,没有看反光镜,与一辆大货车直行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

交警提醒:交通出行,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还是非机动车、行人,你所做出的每一个动作,哪怕再细微,再不经意,都关乎到你的生命安全。所以,任何关系到你生命安全的小细节,也全都不是小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五,一台重型货车、二台小型轿车发生三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2018年11月26日10时40分,胡国文(男,47岁)持A2E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赣F80900重型货车,沿衡枣高速祁东连接线由北向南行驶至祁东县永昌街道楚源小学前地段向右变更车道时,遇同向右侧直行的陈罡(男,27岁)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粤T60J03小型轿车相挂,造成粤T60J03小型轿车左侧受损,接着赣F80900重型货车向前行驶至火车站路口地段时,遇同向前方行驶的刘云华(男,53岁)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牌号为湘DA1203小型轿车行驶至连接线火车站入路口地段,赣F80900重型货车右前侧与湘DA1203小型轿车左侧发生碰撞,造成刘云华轻微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祁东公安交警提示:冬季到来,全县将进入年末客、货运输高峰时期,加之冬季雨雪冰雾恶劣天气频繁,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因素增多,安全风险较高。请广大驾驶人增强冬季行车安全意识,加强日常车辆维护保养,降低行车速度,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留出充分的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谨慎驾驶,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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