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及其综合执法调查研究。
(二)承担城市市容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等设置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出让工作;负责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含公园、广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临时性堆放物料、占道宣传促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负责临街建设施工工地设置护栏或者围挡的审批和管理。
(三)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县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监督;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县城区垃圾转运及转运站的管理;负责县城区垃圾场及其填埋管理;负责县城区水上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城区施工场所的渣土管理;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考核以及信息综合;负责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等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运营的监管;负责县城区因教学、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饲养家畜家禽的审批;依法办理《渣土处置证》《散装货物准运证》,收取渣土调剂费、工程建设污染费。
(四)承担拟订全县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认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临时占用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和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义务植树;指导县城区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五)承担城市市政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政工程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等公用设施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依附城市道路、桥涵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及附属设置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负责特殊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监督管理市政工程维护建设的合规性;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施工单位的资质审验、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督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担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
(七)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担在县规划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责任。
(八)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九)受理所属执法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行政复议。
(十)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本系统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负责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室)。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工作、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领导批办件、信访件的交办及督办;牵头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对本局的目标管理考核的协调工作;承担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责任部门、城区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提供考核评价依据;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受理采集员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事件;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群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交流、奖励及职务任免等工作;负责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标准、考核细则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拟订县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负责组织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工作;负责县城区因教学、 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饲养家畜家禽的审批,负责对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考核及信息综合;负责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等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的运营监管;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县城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绿化计划;负责城区街道园林绿化维护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认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负责园林城市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内园林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城镇义务植树;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区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课题调研;负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及诉讼案件的办理;负责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负责执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负责法制培训及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审核和执法文书、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五)考核督查股。负责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提出奖罚意见;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队伍的训练和队容风纪的纠察;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指导局属各单位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拆违控违工作的指导、稽查与考核;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统筹;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考勤督查考核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局年度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经费使用;负责局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负责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及局机关内部财务的审计工作;负责装备的计划和采购。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事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认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系。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执法直属大队、执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体育文化公园管理处纳入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共计人员28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3125.653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2854.32436万元,增加271.32914万元,增加8.68%;2019年总支出3125.653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2854.32436万元,增加271.32914万元,增加8.68%。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作任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共收入3125.65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565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00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决算3125.653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115.653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9.68%;项目支出为1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125.6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56535万元,占总收入的90.0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0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较2018年决算数2854.32436万元,增加271.32914万元,增加9.1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增加了预算财政拨款。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125.6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56535万元,占总收入的90.08%;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0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较2018年决算数2854.32436万元,增加271.32914万元,增加9.1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增加了预算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125.6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156535万元,占总收入的90.08%;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0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较2018年决算数2854.32436万元,增加271.32914万元,增加9.1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增加了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5.653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64.2265万元,占比69.24%;社会保障缴和就业支出(类)377.82万元,占比10.8%;卫生健康支出(类)54.517万元,占比1.74%;城乡社区支出(类)438.51万元,占比14.03%;住房保障支出(类)90.5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357.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整444.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安排部分行政运行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6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安排部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初预算为 106.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 51.7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比例提高。追加安排部分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0.58万元,支出决算为9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373.61 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9 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05 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5.6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0.4183万元,占86.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5.2352万元,占13.9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专用燃料、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其中:冥纸冥钞整治活动5万元,占50%;停车场租金5万元,占比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752万元,完成预算的7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支出预算22万元,决算为21.7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8%。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数为0万元
10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度项目支出10万元, 主要用停车场建设和冥纸冥钞整治活动,全部实行项目绩效评价。落实工作责任,定岗定责,加强值班,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项目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25.6535万元,完成预算113.1%。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市容市貌,环境优美的高质量的工作生活环境,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9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2352万元,其中办公费73.5万元、印刷费30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0.7752万元、电费5.234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9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专用材料21.5万元、专用燃料费50万元、工会费65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752万元、税金及附加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55万元,比2018年的436.118万元减少0.8828万元,减少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祁东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270442元,用于执法没备及办公用品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5848238元。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价值150万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其中电瓶巡逻车4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电脑、空调、清洗机;专用设备340400元(执法记录仪);办公家具696018元;房屋构筑物1956222元(停车场、夜市棚屋)。其它固定资产1355598元,本单位无单价50万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的专用设备。
(四)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
(五)由于2019年决算公开时所采用的部门相关信息时间节点为2019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是指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完成持定的行政管理事务的公用经费。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是指单位因管理事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是指单位因管理事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是指对个人和家庭生活困难的补助支出。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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