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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说明

来源: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9 13:48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九、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格付后)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及其综合执法调查研究。 

  (二)承担城市市容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等设置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的出让工作;负责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含公园、广场、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临时性堆放物料、占道宣传促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负责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负责临街建设施工工地设置护栏或者围挡的审批和管理。 

  (三)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县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和监督;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负责县城区垃圾转运及转运站的管理;负责县城区垃圾场及其填埋管理;负责县城区水上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城区施工场所的渣土管理;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考核以及信息综合;负责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等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运营的监管;负责县城区因教学、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饲养家畜家禽的审批;依法办理《渣土处置证》《散装货物准运证》,收取渣土调剂费、工程建设污染费。 

  (四)承担拟订全县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认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临时占用绿地、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和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义务植树;指导县城区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五)承担城市市政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市政工程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等公用设施围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依附城市道路、桥涵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及附属设置的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负责特殊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政许可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监督管理市政工程维护建设的合规性;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施工单位的资质审验、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督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担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

(七)履行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担在县规划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责任。

(八)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九)受理所属执法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行政复议。 

(十)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本系统年度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并负责审核、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室)。负责局机关综合文秘、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工作、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领导批办件、信访件的交办及督办;牵头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对本局的目标管理考核的协调工作;承担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区各类城市管理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级责任部门、城区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提供考核评价依据;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受理采集员队伍、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事件;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群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交流、奖励及职务任免等工作;负责教育、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市容管理股。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标准、考核细则和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负责拟订县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组织参与环卫作业服务的资质审验;负责组织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工作;负责县城区因教学、科研等其他特殊需要而饲养家畜家禽的审批,负责对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考核及信息综合;负责餐厨垃圾、垃圾焚烧发电等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的运营监管;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县城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中长期绿化计划;负责城区街道园林绿化维护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认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负责组织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负责园林城市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内园林绿化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城镇义务植树;负责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指导县城区园林绿化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课题调研;负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及诉讼案件的办理;负责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负责执法监督,组织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负责法制培训及其他法律事务的办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审核和执法文书、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五)考核督查股。负责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提出奖罚意见;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队伍的训练和队容风纪的纠察;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指导局属各单位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拆违控违工作的指导、稽查与考核;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统筹;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考勤督查考核工作。

(六)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局年度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经费使用;负责局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负责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及局机关内部财务的审计工作;负责装备的计划和采购。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事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认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系。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机关、祁东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共计人员324,其中在职321人,离退休3人。

二、 关于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年初预算数3258.25万元,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8.25万元。收入较2020年预算数3575.44万元,减少317.19元,减少9.73%,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减少和公用经费减少,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540.8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1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 2636.18 万元,占 8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81.55万元,占 8.64%卫生健康(类)支出 129.36万元,占 3.97%住房保障(类)支出 211.16万元,占 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 2636.18万元,比 20120 年预算数2799.2万元减少163.02万元,下降 6.18%。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 0万元,比 2020年预算数74万元,减少 74 万元,减少 100%。主要预算另外安排。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281.5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255.36万元,增加26.19万元下降 9.3%。主要是人员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0万元,比 2010 年预算数127.68万元,减少 127.68 万元,减少 100%。预算另外安排。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 129.36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数127.68 万元增加1.68 万元,增长 1.3%。主要是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职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 211.16万元,比 2020 年预算数191.52万元增加19.64万元,增长 9.3%主要是人员及缴费比例增加。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25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54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4万元。主要包括遗补和伤残保健金。

 

公用经费713.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关于 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比 2020年增加 2 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公务用车车辆变旧,维修费用增加。

 

 

(六)、关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 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1年收支总预算 3258.25万元。

 

八、关于 2021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 325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8.25万元,占 100%

 

九、关于2020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  

2021年基本支出为3258.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0.8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13.64万元,其中: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7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工会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5万元、维修维护费120万元。较 2020年预算减少334.98万元,减少 46.94%。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5848238元。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价值150万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其中电瓶巡逻车4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电脑、空调、清洗机;专用设备340400元(执法记录仪);办公家具696018元;房屋构筑物1956222元(停车场、夜市棚屋)。其它固定资产1355598元,本单位无单价50万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2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8.2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8.25万元。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市容市貌,环境优美的高质量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的是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用于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为本单位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为本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为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职金(项)是指为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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