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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来源: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18 15:35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_20200918140303
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名称实施主体事项类型行使层级到办事现场次数是否收费实施主体性质设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咨询方式投诉监督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业务办理项编码实施主体编码网办地址
000117012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12000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06.00734-6264218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沿江东路650号环境卫生管理所301室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核准书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13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13000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10.00734-6264218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沿江东路650号环境卫生管理所301室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证照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决定书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14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14000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6.00734-62642180734-6279105祁东县祁丰路382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楼直属大队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建筑垃圾处置证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17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17000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三楼心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20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0000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2.0授权组织《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 
000117021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1000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2.0法定机关《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祁丰路382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楼综合管理股办公室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书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25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5000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25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5000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三楼心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暂无结果样本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500001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26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6000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2.0法定机关《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117027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117027000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2.0法定机关《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00071700400011430426MB156470584000717004000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确认县级1.0法定机关【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0117059W0011430426MB156470584430117059W00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2.0法定机关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3.《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第二十二条 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20.02.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证照祁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0117082W0011430426MB156470584430117082W00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20.06.00734-6264381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祁东县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报审表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0517003W0011430426MB156470584430517003W00环卫职工因公伤亡补助资金行政给付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给付县级2.0法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4〕1号)第二条“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以下称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设立‘双控’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第四条 救助资金由长沙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领导小组进行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处,由市城管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救济对象的核查、公示、建档以及建立救助资金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按照市环卫职工因公伤亡救助资金领导小组批复的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救助对象和资金绩效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接受市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救助资金救济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4个环节进行管理”。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www.qdx.gov.cn
430717005W0011430426MB156470584430717005W00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条件认定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确认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20.05.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083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083W00出具城市建设中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意见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2.0法定机关《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城市建设中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卫、市政道路及交通、绿化、城市照明等城市公共设施的,应当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城市公共设施在验收合格后应当按合同或者规定的时间办理移交接管手续。未完成移交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已完成移交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养护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098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098W00对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的查处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2.0法定机关《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进行监管。中共蓝山县委办公室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十二)负责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消纳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渣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20.06.00734-6264218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154W0011430426MB156470581431017154W00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国家级/局(署、会)2.0授权组织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20.05.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162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162W00门店招牌设置管理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1.0法定机关1.《长沙市城管条例》( 2010年11月29日长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4月26日长沙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2012年5月31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定〉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城市容貌规定和相关设置规范; 2.《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的城市容貌规定; 3.《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98 号 ) 第六条 ; 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全文; 5.《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长城管政发〔2014〕23号)全文。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194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194W00城市道路照明拆迁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1.0法定机关《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四)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五)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 (六)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20.05.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197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197W00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2.0法定机关《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06.00734-6264218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17228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17228W00权限内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2.0法定机关《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2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占用的,应当落实补偿绿地的措施,并按下列规定报批后,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二)占用0.1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公共绿地或者0.4公顷以上不足1公顷的其他绿地,经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占用0.1公顷以下的公共绿地或者0.4公顷以下的其他绿地,经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431099048W0011430426MB156470584431099048W00对建设单位擅自施工,或者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2.0法定机关《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54号 )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擅自施工,或者建设单位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20.06.00734-62791300734-6279105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永昌大道103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1430426MB15647058http://zwfw-new.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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