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祁东县洪桥镇祁丰路382号,邮编:421600,电话:0734—6279133)。
一、 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效,加强考核检查,强化民主监督,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各职能股室和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进一步优化了《祁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公开范围、主动及时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等相关内容予以制度化,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目录化、规范化、日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同时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2018年我局共办理各类提议案共19件,其中市人大建议2件,县人大建议6件,均按要求办理完成。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8年我们通过信息平台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00多条(互联网+服务),另外我们还通过县12345服务热线、互联网+监督等形式公开城市管理系统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及解读、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放孔明灯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放烟花爆竹及禁止沿街抛撒燃烧冥纸冥钞的通告、祁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祁东县县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夜市烧烤点规定和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11类信息,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制度也予以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府网站、二是行政审批中心、三是互联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总计30件,均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了答复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城市管理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周到的信息服务。在“最多跑一次”的前提下,让群众一次办完全部事项,为建设“五个祁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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