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破除封建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值“中元节”即将来临之际,在县城开展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和禁止燃放鞭炮(以下简称“两禁”)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媒体、报纸、社区板报、宣传栏等载体,针对“中元节”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县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深刻认识焚烧冥纸冥币、燃放鞭炮等产生的有毒烟尘带来的危害;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大力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行为;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守法,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争做文明守法市民,主动维护县城环境和形象;县城各街道办和县城内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8月23日至9月3日(农历七月初五至十六)期间,统一组织在主次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宣传禁止制造销售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和燃放鞭炮等内容,全面营造宣传氛围(所有悬挂的宣传横幅在中元节过后,9月5日之前全部拆除、清理到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要在社区宣传栏、居民楼栋、物业小区、电梯间等广泛张贴《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并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挨家挨户发放倡议书,加强与居民联络沟通,做好“两禁”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格查处制造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厂家。坚持源头治理,依法对生产、加工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企业进行监管。组织民政、市场监督、城管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生产厂家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生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
(三)严厉打击销售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行为。组织由民政、市场监督、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天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对超市、店铺、食杂店等超范围经营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要加大对殡葬用品零售商店、小食杂店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冥纸冥币的整治力度,彻底阻断冥纸冥币等迷信用品的流通渠道。
(四)全面取缔在公共场所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强对城区巡查执法,坚决制止和清理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各县直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露天焚烧冥纸冥币行为的,严格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现场执法保障,对破坏公用设施,以及不听劝阻、妨碍公务的,依法严厉打击;街道、社区、物业公司要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街路、广场、绿地、居民小区、屋顶等公共场所进行执勤值守,对有烧纸行为的进行教育和劝阻。
(五)大力推行文明祭祀新方式。“中元节”期间,要在全县倡导现代殡葬理念,营造文明祭祀氛围。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行社区公祭、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动员全体市民移风易俗,彻底消除传统祭祀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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