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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来源:祁东县     发布时间:2015-05-19 15:22

县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  

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入推进“四型财政”建设为主线,奋力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需求,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有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我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93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00万元,同比增长 15.51 %。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45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84万元,增长11.6%;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77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56元,增长26.78%;上划省级税收完成7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0万元,增长33.48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180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83万元,增长31.19%;地税部门完成48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93万元,增长14.63%;财政部门完成228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4万元,增长7.15%

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707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429万元,增长22.63%

二、2014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总体回顾    

(一)依法聚财,多措并举抓增收。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强化对税收的监管和稽查,督促有收入任务、代征代扣和乡镇协税护税单位及部门全力抓好税收征管工作。同时不断加强财税库银协调配合和调度,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治税,依法组织收入。二是认真做好房地产税费专项清查。安排专门班子从事检查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程序办理。对历史遗留问题收集信息资料,报请集体研究,县级领导审批。今年房地产税费专项清查收取税金13400万元,投资报建收费1036万元,土地出让金890.3万元,共计15326万元。三是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反映我县的情况和困难,主动落实省财政各项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取得省厅的理解和支持,争取转移支付补助。今年共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45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增量47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量20000万元。四是积极为中小企业争取资金帮扶。联合经发部门、商务部门等职能单位,向上级申报项目36个,到位资金近100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新发食品、有吉食品、长城化工、川祁耐磨和工业园区企业的发展与创新。五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今年我县成功参加“上海、武汉洽谈会”和“郴州旅游产品博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全年共洽谈项目85个,签约项目40个。

(二)科学用财,优化结构保民生。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全年财政教育支出74274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1.4%。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全年落实免除中小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资金和向农村中小学生贫困寄宿生发放补助资金共3245万元。各级财政投入1245万元,用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31.6万元,涉及学生7088人。二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惠农补贴4667批次,发放金额达2356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实施,全年完成23个乡镇268个村的项目申报和部门审批工作,共拨付奖补资金2479万元;加强涉农项目申报,会同相关部门争取上级对口部门对我县农业的投入和支持,积极申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扶贫开发、现代农业优质稻,林业贷款贴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18个,共争取项目资金5497万元。三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等有不同程度提高。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保险补偿比例得到稳步提升。四是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多渠道足额保障医改经费,今年医改总投入1.1亿,县财政统筹投入5000多万,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持续推进了村一级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县覆盖。成立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基层卫生单位财务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五是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000万,扶持自主创业650人,直接带动就业300人。积极支持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已出台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资金360万,重点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  

 

(三)改革创新,健全机制促发展。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祁东县财政局关于推进县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4年,政府总预算、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公开。二是大胆探索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管改革。改革征管模式,对每宗土地实行公开出让(招、拍、挂)——网上签约——国土征收——财政征管——国库收缴的管理机制,同时为做到有法可依,出台了《祁东县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通过改革大大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的有序管理和土地资源配置。三是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完善产权集中管理制度,重新启动资产过户工作,加大门面租金征收力度。建立健全国资公司管理制度,向县政府提请更换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健全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明确了公司的重大决策必须报请财政局党组或县政府批准,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四是创新乡镇财政队伍培训方式。今年,我局以与衡阳财工院联合办班的形式,对2011年招录的30名乡财工作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系统培训。同时,分3批组织乡财骨干人员参加省举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乡财队伍素质。

(四)精细理财,突出监管强机制。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组建两个检查小组,从4月份开始对县卫生局、交通局等32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的29个单位分别下达了检查结论,责令整改;对违规比较重的单位分别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书。共查出无证上岗人员12人,查处追缴违法违规金额14.5万元。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协同教育局对全县100多所学校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学前教育资金已落实及待落实情况对进行了核实督查,会同城乡救助局对全县城乡低保人群、五保供养对象进行年检年审,已清退不符条件各类人员300人。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狠抓程序规范、预算审核、质量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为财政堵塞了漏洞。累计完成采购金额8155万元,节约资金1171万元。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共审核决算项目94个,审减金额3941.8万元,审减率11.93%;审核预算项目378个,审减金额29744.2万元,审减率16.9%。五是组织会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和合格人员的发证工作,于4月份完成了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达559人,及时做好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准考证等发放工作。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着力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收入结构。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是财政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基本职责。一是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以及与收入有关的其他部门,重视和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县财政收入增收的影响,做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强化零星税源征管,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堵塞跑冒滴漏。同时,力争搭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抓好河道采砂权第二段公开拍卖工作,将归阳段祁东与祁阳两县共管河道的采砂权公开拍卖;加强电视广告收入的征管,创新广告征收模式,挖掘增收潜力;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的征管,实行电子开票,银行收款。三是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研究扶持政策,用足用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政策。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制定财源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兑现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

(二)着力民生保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加大对基础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科学布局教育资源,促进均衡教育,确保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积极落实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居家服务。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四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完成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推进县、镇、街道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工程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三)着力绩效提升,不断优化财政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卡改革制度,继续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吃空饷”清查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库资金安全管理,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双控”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努力实现本级财、税、库、银和预算单位横向联网。三是继续推动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加强基层财政工作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努力创新镇、街道及村级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四是抓好内部监督。依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逐步推行和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结合我局情况,制定内部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主要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资金,有关民生支出的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着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管理机制。一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按照预算公开方案,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增加公开内容,政府总预算、总决算,“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重大民生专项资金,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要依法全部公开。二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2015年,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保检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办公信息化等服务项目先行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部门预算,从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限额标准以上的服务购买服务项目应同时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三是深入探索建立以“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高国有资源最优化配置、发挥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为目标的国资监管模式,力争做大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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