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祁东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预算法》要求,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财政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上报制度和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把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
(二)保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推进。健全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相关单位、股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发布、反馈、报告等方面工作制度。
(三)严格执行,抓好贯彻实施。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工作机构、计划规范、工作进展、法规文件等信息进行更新。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县财政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县财政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咨询情况。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年度,县财政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本年度,县财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信息质量还需提高,特别是反映财政本职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财政政策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让更多群众了解财政政策。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准确、及时地公开,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二是强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祁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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