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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扶领发〔2020〕12号

来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2 14:36

关于印发《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

《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824


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衡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衡扶领发〔201913号)《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九条措施》(衡扶联发〔20201号)《衡阳市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衡扶联发〔20202和《祁东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祁扶领发〔201922号)文件精神要求,特就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协调推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流通,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益性和联合性作用,汇集全县消费扶贫采购单位、企业、贫困户和社会大众的强大力量,全面完成全县消费扶贫目标任务。

三、基本原则

祁东县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祁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平台建设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消费扶贫政府采购的督查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平台的业务技术指导,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县供销社社、湖南有吉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消费扶贫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平台的承建和运营管理。

五、主要任务

(一)平台建设的内容

1.在县城临街门店建成1-2个不低于500的消费扶贫产品展示交易服务中心,设立乡镇扶贫专区、扶贫产品体验中心和扶贫产品交易中心。

2.建成一个综合性消费扶贫产品配送中心,实现扶贫产品的加工、分拣、冷链、检测、配送全供应链管理。

3.聘请市场营销、财务、电商等专业人才,建成科学高效的管理团队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营;设立消费扶贫网红直播间,打造消费扶贫网红带货新卖场。

4.发起组建祁东县消费扶贫联盟,集聚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扶贫事业发展。

(二)平台的主要功能

1.25个乡镇(街道、管理处)分别设立一镇一品专区,全面开展全县贫困地区农产品常态化的展示展销。

2.落实以购代捐消费扶贫长效机制,鼓励和组织全县工会会员及广大群众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大力开展县直(省、市驻祁)机关单位、企业、学校食堂、餐饮企业、连锁超市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采购业务,并实行全程配送服务。

3.实时组织农产品货源及价格信息发布,为全县贫困村农产品网上货源发布和签订采购订单提供优质服务。

4.积极将采购单位的消费需求转化为扶贫产品订单发包给贫困户或扶贫车间进行生产。

5.对接国家消费扶贫平台、湖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衡阳市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为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供消费扶贫相关数据信息。

(三)平台的运营管理

1.设立扶贫专区(柜)。平台公司大力开展线下零售业务,积极与国家及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在全县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扶贫专区和扶贫专柜

2.落实团购订单。优选农产品配送公司(被选企业同意优先将农产品采购订单发包给贫困户,同意优先聘用贫困户,同意与县扶贫办签订按消费扶贫销售金额捐赠支持扶贫事业的协议书)作为机关、企业、学校食堂消费扶贫产品的服务主体。

3.开展线上服务。积极对接国家消费扶贫平台、湖南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衡阳市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农交汇、湖南黄花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芒果云扶贫超市等消费扶贫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优质高效提供全方位的线上线下服务。

4.开通直播带货。平台组织策划每月开展村长、镇长、县长直播带货活动,打造消费扶贫网红直播间和网红广场。

(四)产品的质量保障

1.产品认定。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和销售产品,以扶贫部门认定的消费扶贫产品目录为准。

2.质量要求。建立扶贫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设立消费扶贫农产品检测中心,实现全程质量溯源。自觉落实产品质量自检接受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抽检。

3.货源组织。对接全县消费扶贫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村、贫困户及其他社会组织,开设消费扶贫产品对接服务热线,实现消费扶贫与产业扶贫有机融合。孵化培育专业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以订单方式组织生产主体按标准生产。

4.产销对接。(1)每月组织一次全县消费扶贫产销对接会(包括消费扶贫产品与工会、餐饮、超市、食堂、农贸市场、商协会北上广深等大型城市的市场需求对接);(2)每年承办1-2次消费扶贫产品交易博览会。

5.产品价格。平台公司发布的产品信息由县扶贫办审定,产品定价要略低于市场价格,接受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发改等职能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对非消费扶贫产品目录的产品或有定扶贫属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平台公司销售,平台公司受县扶贫办委托需签订捐赠协议,按销售额3%提取扶贫公益金,用于支持扶贫事业发展,帮扶贫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不断完善扶贫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大对平台运营的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消费扶贫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将优质扶贫产品推向市场,实现带头一方脱贫、繁荣一方市场的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落实责任,注重监管。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积极主动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产品和数据的无缝对接,落实好特色馆农产品推介和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全力打通全县优质农产品上行渠道。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强化质量监管、建立消费扶贫产品质量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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