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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来源:祁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4 11:12

为了全面排查我县脱贫攻坚期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清零,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湘扶办联〔2020〕8号)和《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扶贫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祁办〔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和在全国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省2020年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会议要求,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管理到位,脱贫攻坚成色稳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检查范围

    全县2016-2020年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资金安排到位情况。2016-2020年每年安排到各项目责任单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总量及到位情况。

    (二)资金拨付结余情况。项目责任单位的资金是否按相关规定拨付到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资金趴账情况;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清理。

    (三)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文件使用资金;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的违法违纪情况;是否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四)项目管理情况。2018年以来,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入库申报程序申报项目;项目是否分年度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是否与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一致;项目的实施程序(四议两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对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登记,是否明确所有权、管护权、受益权和监管权,是否对资产进行有效管护。

    (五)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各项目责任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对2018、2019、2020年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公告公示执行情况。是否按照《祁东县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祁扶领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各阶段公告公示是否有缺失。县直部门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告的内容是否长期保持,乡镇、村所有的公告公示图片(影像)资料是否存档。

    (七)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类巡视巡查、督查、考核评估、审计、财政监督等,发现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销号;是否参照问题清单,对所有实施的项目进行举一反三、逐个排查。

    四、检查时间

6月22日起到8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2日—7月2日)。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逐项资金、逐个项目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

    (二)问题整改阶段(7月3日—7月28日)。各项目责任单位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做到逐一整改销号,整改工作必须保证在7月28日前全面完成。各单位要在7月29日下午5点前将自查报告、整改台账,上报县扶贫办产业规划股(203室,联系人肖海英15874715486)。

    (三)全面核查阶段(7月29日—8月13日)。我县从7月29日开始,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单位成立联合核查组,对全县2016-2020年有实施扶贫项目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具体到各责任单位的时间电话另行通知,核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进行全县通报。

    (四)配合迎检阶段(8月16日—8月30日)。8月16日至8月30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组织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要压实项目监管责任。原则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项目监管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项目监管负直接责任,项目实施承包人、乡镇(街道、管理处)财政所长和扶贫办主任、县直相关行业部门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乡镇(街道、管理处)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县直相关行业部门纪检监察组负监督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实效。本次监督检查是对各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保证工作质量,做到项目资金全覆盖,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清零。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明确责任,提升工作实效。

严守工作纪律。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把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条措施,落实到排查、整改工作中,要强化纪律保障,对在项目核查中工作不实“走过场”和弄虚作假“搞忽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祁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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