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东县城连墟乡曹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通知
祁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申请内容
祁东县城连墟乡曹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湘财农综函【2014】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城连墟乡曹家、幸福、城连墟、香花等11个村。建设内容为:维修拦河坝2座,衬砌渠道31.06公里,渠系建筑物8座,电灌站8座,扩建加固小型蓄排水工程24座,田间道路护坡及铺砂8.76公里。项目总投资199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12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91万元,自筹250万元。本次工程招标资金1532.11万元。项目单位依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九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项目单位申请报告,湘财农综函【2014】5号、湘农综【2014】33号,规划图纸、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及有关资质证书。
三、核准内容
1、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核准祁东县城连墟乡曹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
2、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采购等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30万元、50万元,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别达到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也必须进行招标。
3、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开展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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