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发改价服〔2021〕3号
关于同意祁东县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祁东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及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的规定,为保证你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解决就医病患者的停车需求。经研究,现就祁东县人民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对进入停车场1小时以内的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内收费5元/辆;超过2小时至4小时内收费10元/辆;超过4小时至12小时内收费15元/辆,超过12小时至24小时内收费20元/辆。
二、门诊患者、住院部患者及陪护家属车辆凭当日就诊单据和住院预交款收据可免费停放。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三、你院应鼓励家属区车辆及当班医护人员车辆院外停放,为就诊车辆停放提供方便。如有占用医院公共车位,按外来车辆计时收费。
四、你院接到此批复后,要严格按规定在停车场醒目的位置公示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计费时段、收费标准、免收对象、特殊规定必须免费开放的提醒、投诉电话、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部门的监管。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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