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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调价听证第三次公告

来源:祁东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09:58




关于祁东县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4年3月18日,祁东县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如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根据《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等文件精神,为顺畅传导供水成本及国省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价格矛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调研并履行听证程序、合法性审查等,并报人民政府同意,实施城区供水价格调整。
  一)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为2.2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水价调整为3.43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水价调整为9.16元/立方米(以上均不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对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2. 6元/立方米执行。

县城区居民月生活用水阶梯水量一档按25立方米、二档按25-35(含35)立方米、三档按35立方米以上;阶梯水价级差按不低于 1:1.5:3 的比例设置,对应各阶梯水价调整为2.29元/立方米、3.435元/立方米、6.87元/立方米(以上均不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三)对特困户、低保户等对象实行每户每月减免5立方米水费。
   (四)县城区水价调整后,随水价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变。
   (五)县城区供水价格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第一次抄见表量按原价格,第二次抄见表量按新的价格执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22名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程序合法,祁东县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兼顾企业发展与民生稳定,有利于促进自来水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听证会参加人对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均表示理解与赞成,并提出了条意见与建议,我们归纳为个方面。
  (一)对调整方案的意见。一是绝大多数参加人认为,祁东县县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2015年制定,2018年实行阶梯水价至今已有年未做调整,启动听证时机适当、调整幅度可接受;合理调整县城区供水价格有利于县城区安全供水、优质供水,有利于供水企业健康发展。近几年,企业人工费、各类原材料价格上升及进行管网更新改造,自来水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尤其今年国省政策影响造成成本增加等因素,适度调整现行水价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利于供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约用水。二是此次水价调整听证程序到位,法律依据充分、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诉求及建议。三是部分代表提出可以适当下调调整幅度,以便与群众接受,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二)对供水企业的建议。一是以价格调整为契机,加大投入,提高水质标准,提价的关键是要确保提高水质。二是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同时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要加大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力度,让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四是水质检测结果要透明、公开,接受市民监督;要加大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智慧水务"建设,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情况。五是要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三、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听证会各方意见,经认真研究,决定采纳部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和理由如下:
  (一)关于水价调整方案适当下调的建议。听证会前,发改适当下调了调整额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从维护用水用户利益与保障供水企业正常发展,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测算结果的基础上下调13.7%,提出了听证调整方案。具体对应各类水价为:居民水价2.39元/m³、非居民水价3.58元/m³、特种用水价格9.56元/m³(均不含水资源费0.08元/m³)居民月生活用水阶梯水量一档按25立方米、二档按25-50(含50)立方米、三档按50立方米以上;阶梯水价级差按不低于 1:1.5:3 的比例设置,对应各阶梯水价调整为2.39元/立方米、3.585元/立方米、7.17元/立方米(以上均不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听证会后,在听取听证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两个调整方案供政府决策。一是听证方案的价格,二是再次下调调整价格和阶梯水量水价,对应的各类水价为:居民水价2.29元/m³、非居民水价3.435元/m³、特种用水价格9.16元/m³(均不含水资源费0.08元/m³)居民月生活用水阶梯水量水价一档按25立方米、二档按25-35(含35)立方米、三档按35立方米以上;阶梯水价级差按不低于 1:1.5:3 的比例设置,对应各阶梯水价调整为2.29元/立方米、3.435元/立方米、6.87元/立方米(以上均不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最终,县政府批准同意再次适当下调价格方案。定价决定对这些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督促抓好落实。
  (二)关于对自来水"降低成本、提高水质"的建议。县发改局将按照国省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成本监审、合理定价的原则基础上,督促企业坚持社会公益性,努力提高工艺水平,在保障居民安全用水的前提下,企业控制生产成本。通过企业内部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来消化此次成本增加的因素,同时将通过三年动态调整期予以化解。
  (三)关于"加大水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力度"的建议。听证会后,县发改局就通过祁东报社、网站等多渠道对听证情况进行宣传,让居民提前有心理预期,做好舆情防控。水价调整方案批复后,将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媒体向社会公告。同时,将督促自来水公司主动做好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单、公司网站等宣传调整政策。



                                      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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