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县森林公安局是2020年依据祁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24号文件成立的副科级单位,又名祁东县公安局森林局。内设4个股室队,即:办公室、刑侦治安队、森林消防股、法制股。主要职能是:划归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理的,业务上接受同级林草部门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载全县食、药、环境类刑事犯罪的侦破任务。
(二)机构设置:祁东县森林公安局是副科级全额拨款公务员单位。至2022年12月,共有编制11名,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8人、离退休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47.62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占100%,其中:经费拨款147.62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无其他收入,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余。比 2022年预算数140.34万元,增加7.28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
2、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预算147.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占100%;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无其他收入,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保证本单位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而列支的专项经费。比 2022年预算数140.34万元,增加7.28万元,主要是人员异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6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类)支出127.62万元,占全年86.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万元,占全年8.78%;卫生健康(类)支出4.18万元,占全年3.28%;住房保障(类)支出8.08万元,占全年6.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7.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森林防火灭灾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共计25.9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5.94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祁东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 1、严格按照党中央、祁东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放在办公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类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3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3年祁东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62万元。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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