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公安局加强队伍管理、法制建设、执法活动、后勤保障和警务督察的具体措施,领导全县公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分析研究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出现的新问题,掌握影响辖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新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建议、对策和处置方案。
3.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监督、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教育、感化、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了解掌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承担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8.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9.组织、协调本辖区恐怖活动的防范工作、侦察工作。
10.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承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到祁东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对重要警卫目标、重大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本辖区毒品案件的侦破;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4.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基建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15.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工资及干部人事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领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法违纪案件。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
至2023年12月,祁东县公安局共有编制510名,实有人数598人,其中在职454人、离退休144人。另有其他人员750人,其中户籍员23人、协警(含网格员)368人、村辅警359人。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祁东县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4个: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巡逻防暴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信息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直属机构5个:祁东县森林公安局、祁东县看守所、祁东县拘留所、祁东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反恐怖工作大队;派出机构25个:洪桥派出所、玉合派出所、永昌派出所、白鹤派出所、河洲派出所、粮市派出所、归阳派出所、金桥派出所、鸟江派出所、过水坪派出所、灵官派出所、双桥派出所、风石堰派出所、白地市派出所、马杜桥派出所、黄土铺派出所、石亭子派出所、砖塘派出所、官家嘴派出所、步云桥派出所、蒋家桥派出所、凤歧坪派出所、太和堂派出所、城连墟派出所、四明山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祁东县公安局本级(不含交通警察大队);
(二)25个派出机构、4个直属机构(不含祁东县森林公安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而列支的专项经费。祁东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为10086.85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86.8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4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驻村辅警工资提标、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86.8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较去年增加473.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驻村辅警工资提标、社保缴费基数提高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6.85万元,占98.22%;项目支出180万元,占1.7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9906.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运行经费,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9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拘留所给养费30万元、看守所给养费1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1309.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7万元,增加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5万元,拟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各类专项行动动员会、调度会、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人数3600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度工作,部署2024年度公安工作,部署、调度反诈打跨、禁毒等各类专项行动;培训费预算58.7万元,拟开展警衔晋升培训和法制、刑事技术等各类公安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人数1170人,内容为各警种参加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民警警衔晋升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辆8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8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6.85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整体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打造全市“一流公安”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政治导向、民意导向、系统导向、法治导向、强基导向、科技导向,进一步树牢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精准警务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连续性,扎实推进政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行重点地区区域勤务,深化公安改革创新,锻造过硬公安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年度工作目标:破获刑事案件500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00人,移送起诉700人;查处行政案件950起,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000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去年有所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去年有所上升;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收押流程,依法做好拘留人员入所管理工作,对符合收押条件的应收尽收。落实管教民警与在押人员的谈话教育制度,对新入所在押人员24小时内进行提教,对违反监规的羁押人员进行实时提教。做好拘留人员安全保障工作。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