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竹苑路与曙光路、曙光路与梧桐路红绿灯备案后的违法抓拍设备启用,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此设备已于2025年8月4日起运行,再次提示!
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