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表
6、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7、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24年政府基金预算明细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县水路交通事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和船运集装箱的监督检验工作。
(3)负责水运行业科技工作,组织水路交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水路交通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4)协助船舶登记、船员管理和船员考试发证相关事务性
工作。
(5) 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和港航、客渡船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作;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和港口搬运装卸市场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6)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治船舶、港口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搜寻救助、沉船沉物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7) 负责全县渡口码头申报、勘验、建设、维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 负责对辖区内渡口及客船进行实时监控、巡查,维护渡运秩序,监督发船签单员执行“六不发航”和“签单发航”制度,及时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及水上交通事故,并妥善处理。
(9) 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为祁东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10人在编18人,退休1人。
根据上述职责,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内设3个职能股(室)为副股级:办公室,安全法规监控股,港航船舶船员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万元,占4.6 %;卫生健康支出5.22万元,占2.19 %;交通运输支出214.03万元,占89.76%;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占3.4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4.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3.6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9.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6万元,上升11.11%,主要是由于本单位经费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1万元,项目支出133.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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