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交通局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对道路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搜救、排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刘雄知局长任组长,邹望生书记任指导员,赵双凤、旷明德、罗孝国、刘云山为副组长,王远发、肖国平、彭建保、彭安元、彭铁民、王盛华、陈桂芝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旷明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0734—6264443。
二、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道路运输企业3个,营运车辆1638辆,其中,客运车辆538台,货运车辆1100辆。客运车辆中,营运里程在
三、事故分级
根椐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l 00入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lO人以下死亡,或者lO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O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报告程序
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出现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迅速报告县交警部门,同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说明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报告情况决定上报并组织施救。
五、工作职责
运输企业: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全力施救,搞好事故协调处理工作;
运管部门:负责配合交警部门调集车辆,转运转载。清理现场,维护运输秩序。
六、工作要求
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由县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务必无条件服从。
2、各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到岗到位,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交通 事故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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