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
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10月20日—23日在京召开,省市将10月18日—25日确定为特别防护期。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教育系统大局稳定,根据省、市、县的相关会议精神及领导的指示,现就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整体联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无缝对接、万无一失”的总原则,全力以赴排查化解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重点人物稳控在当地,努力实现祁东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六个坚决防止”的总体要求(即: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和“六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到省群体性上访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网上恶意炒作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信访恶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失误事件),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祁东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德鸿(县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 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刘春琦(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肖禄元(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红球(县教育局副局长)
肖永明(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陈少雄(县教育工会主席)
陈红光(县教育局正科干部)
王晓平(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成 员:县教育局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县属学校党政一把手、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规股。
三、工作步骤
(一)2014年10月18日前,各校(园)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集中精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及涉及师生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扎实做好各项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二)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重点抓好我县教育系统各类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特别是80年代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教师这一大的群体),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和到省非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成果,建立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教育系统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取消外出考察和会议等活动。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处置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第一责任,对全局性、关键性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排查化解,治理稳控。全县教育系统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深入细致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置和化解。对关系师生利益的、群众利益的、师生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作出决策和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时,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对一些无理缠访闹访、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员,要及时稳控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重点人员要实行“一人一策”,按照“六定”(即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时限)的要求,做好包案化解工作,切实稳控在基层。凡发生进京上访、赴省到市上访的,县教育局、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和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劝返和应急处置。
(三)严格值守,信息畅通。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工作,进一步完善处置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报送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信访接待室(法规股07346395019,局办公室07346264483,祁东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小组群QQ:287105356)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县教育局纪检监督室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进京上访和赴省到市上访并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纪委、监察部、人社部、国家信访局《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祁东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祁东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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