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下学期
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员
安全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加强我县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尽责履职,安全发展”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衡政办传电[2013]36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县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校车安全等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县所有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26-27日,培训时间2天。10月26日上午8∶00报到,9∶00正式培训上课。
四、培训费用
县教育局负担本次培训班费用
五、培训地点
县教育局九楼会议室
六、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督促,确保应培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
2、对组织力度不大和拒不参训的单位,将在全县点名通报批评并与民办学校年检年审挂钩。如果因拒不参训导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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