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林字〔2015〕3号
祁东县林业局进一步深化落实
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湘群组发〔2015〕2号文件和市县党的群教活动办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林业系统自身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把2014年度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作为我局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运的2项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国家涉农惠民政策,坚决整治在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惩处在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已经确定的对象手中,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 整治内容
一是对截留、克扣、挪用2014年度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以及贪污、侵吞补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补贴资金没有及时发放和未足额发放问题;三是补贴对象不准确和补贴资金在发放过程中程序不规范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15年3月20日—5月底。
1、加强领导(3月20日—3月25日)。经研究决定,成立祁东县林业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新喜任组长,副局长王拥军、局纪检组长徐亮明、局工会主席龙炜东任副组长,王益平、陈红宇、肖拥军、肖刚山及各乡镇林业站长为成员。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实情,制定出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30日)。由县退耕办对退耕还林、林政股对生态公益林方面政策法规进行整理,并对全县的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历年来的资料梳理归类后建立台账,各乡镇林业站在县林业局统一部署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时间表,并及时归类总结上报县林业局。
3、随机抽查(5月1日—5月15日)县林业局将在各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各乡镇进行抽查,重点整治自查措施是否得力,整改是否到位,处理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乡镇限时整改落实到位。
4、建章立制(5月16日—5月底)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对发放过程违纪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县纪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整治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各相关股室及乡镇林业站要剖析原因,建立健全惠农政策资金安全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分工。乡镇林业站要结合自身问题,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使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人,认真实施。
二是部门联动。对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乡镇林业站要主动加强与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方联动,加强工作沟通。
三是严肃纪律。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消极应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导致问题反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到人,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将上报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到人。
祁东县林业局
201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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