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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6 15:16

祁林字【2015】9号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

现将《祁东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祁东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祁东县林业局

                                   二一五年二月十

主题词:林业  安全生产    祁东  方案                      

抄送:市林业局  县安监局                                           

祁东县林业局办公室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印发    

祁东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春节将至,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全县林业行业生产安全和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为主要内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查隐患、堵漏洞、强措施、保安全”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督察、检查、整改、问责结合联动的方式,全面实施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全面进行宣传发动、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防群控能力,力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共同防范的效果。

二、行动时间

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从2月10日开始至4月30日17时结束。根据防火形势、涉林企业生产形势和天气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防火办负责督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小组,由县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协助参加此次专项行动,负责本辖区排查;包乡(镇)领导参与此次专项行动,配合开展。

专项行动共分二个排查组,分别深入西部、东部排查区。采取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分区包干、分片入户、分组入点的方法,以四明山乡、太和堂镇、步云桥镇、蒋家桥镇、官家嘴镇、马杜桥乡、凤歧坪乡、风石堰镇、白地市镇、洪桥街道办事处、玉合街道办事处、白鹤铺街道办事处、过水坪镇、灵官镇、双桥镇、城连墟乡等16个山区乡(镇)行政辖区为排查单元,同时展开火险隐患排查行动。 

第一组:东部排查区

排查区域包括风石堰镇、白地市镇、洪桥街道办事处、玉合街道办事处、白鹤铺办事处、过水坪镇、灵官镇、双桥镇。

组  长:王新喜  县林业局局长    电话:13974725688     

成  员:唐国荣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谭方红  县防火办主任(兼联络员)电话:13875654958

周  展   县林业局林产工业管理站长

第二组:西部排查区

排查区域四明山乡、太和堂镇、步云桥镇、蒋家桥镇、官家嘴镇、马杜桥乡、凤歧坪乡、城连墟乡。

组  长:张百齐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电话:13575285126

成  员:王  健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王旭红  县林业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平  县防火办副主任

四、检查内容

(一)查隐患,有效管理控制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后,在实施严格火源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大排查”整体行动,再次对防火工作进行巩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村落以及每一个种地点、作业点和养殖点开展大规模的“三清三查”活动,覆盖面要达到100%。对野外吸烟的人员坚决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严把主要路口等重点部位,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火险隐患入山,坚决把预防森林火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堵漏洞,切实排除森林火灾隐患。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行动,查责任落实、查宣传发动、查物资储备、查监测预警、查值带班、查预案修订等防火工作情况。督促各级各层面坚守岗位,强化落实防火责任,加大巡护力度和密度,依法管火、依法查火、依法治火,加强对入山作业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坚决清出进入林区闲散人员,降低人为火险隐患。

(三)强措施,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督促各乡镇与村组签定责任状,始终如一地抓住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预警响应管理,抓好高等级火险天气预防工作。检查落实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情况,准备应急扑救等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依法治火,提高林火侦破打击力度;责任区领导干部保证在位,值班调度指挥。

(四)保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认真清查靠近林缘草边的林场、村落防火隔离带清理情况;检查各单位领导是否重视、是否亲自部署、落实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消除一切危及涉林企业、林场、村庄安全的烧柴、秸稞、杂草等易燃物;加强对扑火队员进行扑救安全和紧急避险培训;林区村庄必须完成可操作性紧急避险预案,确定领导责任,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将受到威胁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认真排查涉林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绝不允许发生安全事故。

(五)抓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中,县防火办是实施督查的主体,二个检查组是组织行动的主体,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施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并及时整改,促进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五、行动步骤

(一)组织准备:2月10日至17日为准备阶段,由二个检查组进行组织协调,按照参与行动范围,根据责任区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安排行动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二)展开行动:全县全方位同时展开行动。各检查组率先进入重要部位开始行动,乡(镇)、林场等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巡护人员在各自责任区同步启动。由交界地带向行政区域内、由重点地段向浅山区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

(三)行动对象:生产作业人员,外来人员和入山采集人员,林区活动的车辆和人员。检查是否携带火种、是否有防火意识、是否落实防火隔离带等措施。

(四)督察整改: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结束后,县林业局实施回头看、跟踪问责,督察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对尚未排查到的地方进行补充检查,严格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总结报告:行动结束后,进行集中汇总,撰写“大排查”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六、行动要求

(一)大排查工作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留隐患,要针对每一个环节,特别是野外火源管理关键环节,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原则,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

(二)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在隐患排查活动中,要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指出,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把各种隐患和漏洞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仔细排查并做好记录。记录单必须有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回执也要有被检查人签字。

(四)把握重点,有的放矢。对关键重点的部位、村庄、作业点以及人群一定要检查到位,对外来人员防火期内要做好登记,把重点工作放在发现问题上,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整改,做到督察、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严重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意见并上报情况。

(五)要把隐患大排查行动作为协助基层抓安全的服务性工作。通过检查帮助基层落实预防措施,认真学习和研究防火方面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边检查、边宣传、边巡护,切实达到加强管理,排除隐患,防控综合能力整体提高的目的。

(六)强化排查,狠抓落实。开展森林火险大排查行动,一方面对防火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验;另一方面对下步防火工作督促是一次促进。采取督察与排查同步推进,督察组、行动组、巡护组上下联动的方式,强化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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