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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2019年第一批造林补助工作方案

来源:祁东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7-16 16:21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中央财政2019年第一批造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2019年我县中央财政第一批造林补助生产任务为12000亩。按照自愿公开的原则,凡是我县内在适宜造林的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上造林或者“四旁”地和林冠下通过人工方式进行造林,面积不少于1亩的国有林场、村集体、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自愿申请,县林业部门根据各乡镇申请和造林情况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业队伍按造林技术规程和县林业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对初审合格的逐小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才能纳入项目。对纳入项目的地点,各造林主体要加强培育和管护,并与林业部门签订好管护承诺书,同时林业部门加强服务和监督,以确保造林三年后郁闭成林。并将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通过政府网站、相关媒体、公共场所等进行公示;对纳入项目的造林主体造林面积、地点、验收结果、补助资金等情况,要选择在造林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同进加强资金监管,及时编制造林补助资金结算表,按照财务报账制度与程序及时拨付到造林主体。对农户的造林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对林场职工的造林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存折”进行支付;对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造林补助资金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确保不以现金方式支付。间接经费只能用于组织开展造林补助方案编制、检查验收、技术指导等所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现将我县2019年中央财政第一批造林补助任务分配到各项目乡镇,请各项目乡镇迅速对造林地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附:祁东县2019年中央财政第一批造林补助任务分配表


祁东县林业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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