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县民政工作以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兜底和治理“两篇”文章,不断推进民政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减灾救灾
做好灾害应对救助工作。落实省、市、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和灾情信息报送,推进乡镇网络报灾试点和手机终端报灾。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完善灾民生活救助政策和标准,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抓好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
健全减灾委综合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县减灾委全体会议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灾情会商会议,联合开展灾害应对、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联合举办“国家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创新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编制“十三五”全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救灾资金。推进救灾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储备库申报立项,组织培训乡镇灾害信息员。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继续做好因灾倒损农房保险工作。
二、社会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编制全县“十三五”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相关制度。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相关工作,将农村符合条件的孤儿、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困境老年人实行社会救助兜底,精准认定,提高救助标准,其他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以户为单位享受低保待遇,7月底前全面完成兜底保障的精准认定工作。按照省市指导标准,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逐步推进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积极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推进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确保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新建归阳敬老院,推进白地市中心敬老院建设,新增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床位100张。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按照省厅制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付政策抓好落实。
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通过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协商问题,形成合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量化家庭收入认定办法,设置具体核算方式。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开展农村五保对象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低保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核对机制,建立县级数据库并与省市对接,将核对程序引入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清退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特殊群体低保。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面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申请受理、转办、分办、首问负责规范化开展。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社会救助网络查询系统。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抓落实,配合省厅做好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制定出台《祁东县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发展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协调规范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认真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及办法,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社会力量养老的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推进高等院校与大型福利机构合作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协调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养老机构年度报告和综合评估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的普及应用。推进福利院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发展老龄事业。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相关部门落实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老年社会救助等政策,推动老年优待、老年福利等政策落实,推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同做好养老机构保险工作,拓展老年社会保障渠道。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做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统计监测工作,完成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基层养老协会发展,发展基层养老协会20家以上。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
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规范和完善孤儿申报审批制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积极构建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等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兜底作用,及时收留社会上无人监护的孤儿、在打拐行动中无法查找监护人的儿童等需保障的困境儿童。成立儿童工作指导中心,发挥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优势,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明天计划”手术治疗、“爱心保险卡”发放和脑瘫儿童医疗康复项目。
推动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对民生项目宣传与推进力度,协调组织实施残疾人民生项目。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募捐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慈善募捐氛围。积极向社会募集慈善捐款,扩大“慈善一日捐”覆盖面。争取县慈善总会进行换届。继续推出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好的慈善救助项目,打造精品项目工程。努力建设全县慈善超市。联合相关部门、公益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社会团体实施项目和开展公益活动。扩充慈善义工服务基地,建立义工服务登记录入系统。探索慈善募集资金途径。创新慈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抓好村(居)依法自治。指导做好并村后新村运行管理工作。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与“秀美村庄”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中心村、特色村。加强并村后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调研,启动第十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政策宣传、财务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
提升城乡社会治理水平。积极推进我县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做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升级达标工作,全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要达到80%。全力配合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探索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完善社区运转保障和服务设施建设机制。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促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结合并村后新村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创全省典型。
五、社会组织管理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和城乡社区服务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进一步完善直接登记办法。协同县发改委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推进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深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管,强化发起人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对活动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的社会组织,督促整改或注销;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力度,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国家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建设,落实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工作。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登记、年检、评估等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用好省民政、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资金,争取配套资金,建设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初创时期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创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协调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规定。加强社会组织宣传,传播社会组织正能量。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和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意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开展救助领域社会工作试点。开展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人员普及培训和在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做好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的考前动员和培训工作。
加快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现有志愿者资料,加快“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进程。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孤、绿色环保、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以“互联网+”思维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七、优抚安置双拥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政策、程序做好评残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条件标准、程序及部省规定要求,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加强优抚经费管理,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信息录入完善工作。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大清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优抚对象。协调处理涉军对象各类诉求问题,努力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做好烈士褒扬工作。认真落实烈士褒扬相关政策法律。加快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确保5月底前全面交付使用。积极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继续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载体功能。
增强军休安置保障能力。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复员干部年度接收任务。落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待遇和服务管理机构相关经费标准和“两个待遇”,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军休经费使用监管机制。抓好军休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军休信息网建设。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按时完成安置任务,跟踪过渡性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管理,抓好固定性安置岗位落实。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获证率达到90%以上。深化“双带双促”活动,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宣传推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先进典型。
加强光荣院管理建设。推进光荣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开展创建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积极申报光荣院整合项目,争取部省立项建设。着力妥善解决光荣院工作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巩固发展双拥工作。做好双拥阵地建设,加强双拥宣传,深入开展双拥优属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部队活动。深入开展“双拥文化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营造良好双拥氛围。
八、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全力做好撤县设市申报工作,力争今年成功申报。认真做好并村后续工作,搞好乡镇区划图和全县行政区划图出版工作。
扎实推进地名普查。3月底前完成外业招标,10月底前完成所有普查外业,推进地名普查进度。做好县城新增街道和道路的规范命名,安装和修复县城道路的路牌路标。
加强界线管理。完成县际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推进全县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会同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完善平安边界建设考评机制。出台加强界桩管理和维护的规范性文件,维护界桩的法律地位,发挥界桩指示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的作用。启动并村后村级界桩建设。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与服务。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科学制定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协助做好殡仪馆回收工作,推进殡仪馆提质改造,建设高标准的殡仪服务场所。筹备建立祁东县殡仪管理服务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公墓管理,加大鼎兴湖片区公墓管理执法力度,整治县城规划区非法墓地。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快绿色生态殡葬建设步伐。
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务,健全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会同公安机关为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应范围。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救助、规范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加大受助人员寻亲力度。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加强和规范暴力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创新救助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协调推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做好困境儿童的摸底、评估、排查和确定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
规范婚姻收养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升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争取全国三A级婚姻登记单位。依法做好收养工作。
十、福利彩票发行
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彩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福彩销售履职能力。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科学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福彩销售增长潜力。加强中福在线销售大厅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扩大销售业绩。加大福彩发行力度,完成福彩销售任务5000万元。
十一、法治建设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建立民政法制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做好复议应诉工作。配合省民政厅对1-2件新出台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制实施全县“七五”民政普法规划。完成县政府法制办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
十三、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绩效考核、新闻宣传、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继续开展民政工作绩效考核,对民政重点工作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严格绩效考核办法,坚决推行津补贴差异性发放制度。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搭建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等多元立体的宣传体系,积极完成市局综合信息任务,传递好民政声音。完善民政舆情监测和新闻预警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负面舆情信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推进民政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回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单。加强民政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保障民政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祁东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力争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标。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军干所搬迁项目。
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县精准扶贫要求,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帮扶村精准扶贫任务。协同推进老区扶贫工作,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健全充实老促会领导机构。协助做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管。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以国家民政部子网群与县政府党政门户网站建设为核心,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推动适用于民政工作的视频会议、网上办公等方面的应用,搭建政务公开、资源共享、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的电子信息平台,为广大民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查询和办事服务。
加强民政统计、资金和资产管理。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健全资金监管体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廉洁。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范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过程和结果应用,加强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登记档案,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资产。
加强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加强民政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民政文化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建设民政文化宣传长廊,打造民政文化特色品牌,在民政系统开展“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培树身边典型。
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正风肃纪,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干部管理,修订完善人事管理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肃纠正民政干部“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倡亲历亲为、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党建工作。用党建统领工作全局,加强思想、组织、阵地建设,健全党建各项制度,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对党员实行集中培训,开展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对口帮扶扶贫对象户特色活动,建立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