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服务“五个祁东”建设大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兜好民生基本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奋力开创祁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党建引领民政事业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上走在前、站排头、作表率。
2.扎实做好迎接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和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担当起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任务,不断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3.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民生政策在民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2次以上。紧盯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和科学应对处置,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防宗教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组织领域延伸渗透。拓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精心策划和开展系列民政主题宣传活动,更好传播民政正能量。
4.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与业务一体研究部署、一体督查考核。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干部职工考核,加强乡村振兴点和软弱涣散村结对帮扶工作,创新双联共建、支部联基层活动,有效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5.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推进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合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廉政风险隐患点的精准防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村居自治功能,深化拓展“互联网+监督”,用好村规民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7.抓好重点民生实事。年内要完成5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600元/月、48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至75元/月。
8.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完善跨部门、多层次核对机制,强化数据归集、更新、共享,完善困难群众数据库,做好“智慧民政”项目在本县的推广应用。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认定,规范低保、特困供养和低保边缘对象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坚决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9.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落实困难群众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保障因病、因残、因突发事件等家庭的基本生活。做好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精准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致贫致困风险的对象,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制度,规范照料护理费发放工作。
10.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提高主动发现、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推动《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办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等政策规定在基层落实落地。
11.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健全基层未保工作网络,20%乡镇(街道)设立未保工作站,开展省级儿童之家示范创建活动,引导专业社工组织参与儿童之家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完善关爱帮扶措施,开展留守儿童家庭精准帮扶试点,继续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重点项目。举办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操作员培训班,促进儿童福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儿童收养工作,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1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县、乡、村基层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关爱服务,指导村(居)开展流动儿童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服务档案。持续推进“百千万艺术童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实施“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慈善、福彩助学项目。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防性侵系统治理“护蕾”行动,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屏障。
13.创新发展慈善事业。聚焦共同富裕目标,更好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创新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推动慈善救助多样化、精准化、人文化,实现物质救助与精神支持、能力提升并重转变。推进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全覆盖。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编纂《祁东慈善志》,组织开展“爱心改变命运”“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活动。
14.大力发展福彩事业。稳步推进增机布点,新增城区福潮店1-2个,加大线上引流推广力度,改进营销方式,建设区域官方抖音或者快手账号,发掘市场潜力,提升福彩销量。持续开展福彩助学工程,推进福彩与慈善融合发展。
三、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发展
15.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督促指导加强乡镇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等治理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群众自治,抓好“三个清单”落实,配合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村居干部“放管服”承接能力;开展“亮栏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开展城乡标准化治理行动,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深化创新实践,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创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相关工作。
16.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基层社工站2.0版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和社工人才培训力度,提升社工人才数量和质量,提高基层社工站人员专业服务时长占比。打造一批“五星级”社工站和“五星级”社工室。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服务。
17.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全面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日常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投诉举报、公开曝光等机制,改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开展社会组织抽查,清理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增加造血功能。
四、着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18.严格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依法依规,稳妥审慎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加强地名命名更名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依法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做到清存量、遏增量。加强“互联网+地名”服务,开展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任务。推动乡镇地名设标,开展祁东红色地名文化研究、地名发展演变与地名管理调研,保护传承湖湘地名文化。强化平安边界建设,组织第四轮界线联检,做好界线界桩争议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19.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丧俗改革,持续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殡葬领域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化解和日常监管,完善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建设,殡仪馆项目全面启用。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大力发展节地生态安葬,推动农村殡葬移风易俗,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努力创建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县。
20.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开展婚俗改革,创新婚姻家庭教育,在婚姻登记中融入家庭亲情、优生优育、文明新风等主题,让文明婚俗成为主流。继续开展“为爱服务不打烊”婚姻登记志愿服务活动,全年选取10个特定节假日开放婚姻登记志愿服务,不断擦亮为民办实事的民政品牌。
21.提升流浪救助服务质量。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街面联合巡查、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流浪经历人员的帮扶等工作。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及街面主动救助延伸服务活动,多措并举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救助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返乡、回归家庭。
22.助力革命老区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指导督促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传承红色基因,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五、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3.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建成1所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指导督促乡镇开展护理床位建设,实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实现覆盖率不低于60%。
24.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和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十条措施》(衡政办发[2022]6号)精神,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设施建设、管理能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大机构整合和人员配置力度,逐步缓解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力量不足问题。年内要完成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并交付使用。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培训,推进县级“安联网”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5.全力争取真抓实干督查表彰激励。坚持先谋划、早准备、勤调度、快推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考核指标扎实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兜底养老服务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安全风险防范处置、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基础扎实、工作过硬,打好进位争先的主动仗,全力以赴争取养老领域真抓实干督查表彰激励。
六、持续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26.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建设法治机关有关要求,有序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推行行政审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促进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相衔接。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普法宣传,落实民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
27.规范资金项目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购买服务,提升资金绩效,管好用活民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地方债,统筹福彩公益金使用,重点加强民政养老服务设施和兜底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数据审核,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统计质量。扎实抓好国家审计署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堵塞资金风险漏洞。
28.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聚集”的防控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厌战心理和松劲心态,紧盯“一老一小”防控重点,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省市县防控要求实行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等措施,持续巩固零感染、零病例成果。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疫情防控。
2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推动底线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深刻汲取“1.8”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照护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30.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息研判,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矛盾集中的焦点、政策障碍的堵点,加大走访力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包案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畅通困难群众表达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