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打好民生保障仗。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截至2023年6月有城市低保对象2195户323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644.5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922户2076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779.53万元。二是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从今年元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140元/年,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6552元/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155元/月、259元/月、517元/月安排照料护理费。三是开展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试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永昌街道、归阳镇、黄土铺镇等三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推进。四是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1-6月累计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2311人次,发放救助金额227.8万元。五是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23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80元/月/人。截至今年6月,全县已经申领重度残疾护理补贴8.6万人次,发放金额687.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万人次,发放金额379.8万元。六是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告知机制,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完善低收入家庭核对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核算收入信息、精准发放救助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落实公办敬老院"四个一批"要求,全力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提质升级工作,推进全县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加快关停撤并5所敬老院步伐和对8所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推进312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现已完成入户调查和方案设计,进入财评阶段。加快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新建护理床位200张,目前项目主体已竣工,正在扫尾和启动二期装修工程。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安全风险。今年上半年对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达18余次,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33余处。持续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努力创建全省养老服务示范县。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村(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指导做好村民委员会调整工作。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新发展社会组织5个,变更登记8个。加强综合监管,加大抽查力度,健全年检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医生小屋、阅读小屋、宝贝小屋、直播小屋"建设,助力全县乡村振兴。牵头完成了湖南省第五轮行政区域祁东县-衡阳县-衡南县界线联合检查,完善修正了《湖南省标准地名志》关于祁东县的编辑工作。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304名孤儿、47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100元和1500元每人每月。2023年1-6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205.3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198.27万元。推进县福利院儿童收养改革。将县福利院11个集中供养孤弃儿童送至衡阳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未保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对全县适龄未成年人资料进行摸底收集,详细掌握休学未成年人居家动态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与法同行·护卫童宁""圆梦110"等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加强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为未成年人构筑安全屏障。
(五)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一是推进婚俗改革,积极开展"节俭办婚礼,文明新婚俗"宣传活动,弘扬简约适度、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2023年上半年婚姻登记总量3334对,其中结婚登记2004对,离婚登记659对,补发结婚登记615对,补发离婚证56本,办证合格率100%。二是创新福利彩票销售方式。2023年上半年我县共销售福利彩票1546.4万元,总销量列居衡阳市县域市场第一。三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大力整治乱搭灵棚、燃放烟花炮竹、抛撒冥币纸钱、违规游丧等违规丧葬行为,上半年共执法110余次,持续开展"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及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风石堰镇杉铺村七宝山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四是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做好街面巡查、落户安置、救助寻亲等工作。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5人(次)。五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今年筹集善款512万元,对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困难户开展专项救助,提升慈善救助能力。
(六)扎实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审计整改,对标巡察审计反馈问题,认真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持续长效建制,补齐弱项短板。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开展惠农补贴资金专项督查,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切实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得更牢。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殡葬改革推进缓慢。因资金短缺,殡仪馆1号楼(办公楼)未封顶未能完成扫尾工程,导致整个项目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影响全县殡葬改革推进。待1号楼竣工验收后,尽快启动我县殡葬改革,完成国家级殡改试点县的验收工作。
(二)养老服务能力存在短板弱项。全县大部分公办养老院消防不达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全县公办敬老院大多数是由原来的老学校、老乡镇政府改建的,基础设施陈旧,全县有18所敬老院未进行消防备案,8所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推进缓慢。县域安联网建设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还未启动,不利全县智慧养老建设,养老服务水平整体不高。
(三)临时救助一卡通未全面实施。极个别临时救助对象通过单位银联帐户转帐发放。一是急难型临时救助人员对救助金的急迫,通过一卡通来发放有一个程序周期,发放时间相对较长,为了解决困难人员的急切需要,通过单位银联帐户转帐发放。二是因为我县实行的是一户一惠农卡,但许多救助对象并不是户主,不能办理惠农卡。三是一些重度精神残疾等特殊对象因自身原因无法主动配合办理惠农卡。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全县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勒力同心、乘势而进、勇拓新局,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勇争先进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励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作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清除民政系统作风问题的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厉惩治各类作风问题,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作风问题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二)聚焦兜底保障,构建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持续巩固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解困脱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纵深化开展。完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大力推进"掌上办""网上办"试点工作,积极发展服务型救助、实物救助和防贫救助。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三)聚焦特殊群体,拓展多元标准的公共服务。围绕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不断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完成市重点民生实事新增200张床位,按时完成31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批提质改造县敬老院消防设施,争取上级资金建设县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和县域安联网。二是稳步推进殡葬事业改革。按照"聚目标、抓两头、防反弹、防松劲"要求,确保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只进不退。进一步提速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稳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三是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残疾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推进未保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履行好《未保法》赋予的职责。规范儿童收养,落实收养评估要求,鼓励收养病残儿童。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实现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引领崇尚新的婚育观,反对包办干涉,拒绝"天价彩礼"。引导村民摒弃攀比心理、树立正确人情交往观念,有效遏制"厚葬薄养"现象发生。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快推进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
(四)聚焦群众关切,完善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坚持重心下移,打造新时代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各村(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党支部创评。二是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和规范街道、路网、城镇建筑物、住宅小区的命名管理,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关爱老幼等中心工作和服务。四是加强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行为。抓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多元化、志愿服务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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