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敬老院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民政办:
为切实加强我县敬老院夏季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点整改项目之一,并将其作为乡镇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各乡镇民政办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进一步健全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敬老院安全无事故。
二、积极落实敬老院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天4次巡查制度,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和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午夜后四次巡查,及时掌握在院对象的起居、健康、在位等情况,健全值班记录和工作台账;有条件的敬老院要安装覆盖全院的监控系统,并在房间内安装应急呼叫器,以便随时掌握院内动态及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呼救;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出入院人员做好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敬老院;严禁五保对象不请假外出,请假外出原则上须安排专人陪同,携带有敬老院名称、五保对象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出入证,并及时做好请销假登记;五保对象在外过夜的,必须由其亲属到敬老院衔接好,并签定相关协议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乡镇分管领导每月、乡镇民政办主任每周、敬老院院长每天要对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值班人员每天对食堂食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购买不食用变质物品。
二是加强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照顾。乡镇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院长要定期与在院五保对象进行谈心,及时掌握其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发现五保对象思想波动、情绪反常等,须安排专人看护,并做好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定期聘请社工或心理咨询师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避免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切实加强对生活不能自理五保对象的生活照顾;及时化解五保对象之间、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院内生活氛围融洽。
三是提升敬老院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要指导敬老院根据有关应急处置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完善雷击、中暑、蛇咬、淹亡等夏季多发事故的防范和应对措施,添置空调、电风扇等降温设备,购买防中暑、治蛇咬等药品,严禁五保对象下河游泳;不定期组织敬老院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到敬老院进行实地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和五保对象对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突发疾病、外来暴力侵害等安全事故处置应急能力;五保对象正常或非正常死亡后,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敬老院如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由乡镇人民政府的宣传部门或者县级民政部门组织进行。
三、全面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民政办要在5月25日前组织得力人员对敬老院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县民政局将在6月10日前对全县各敬老院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敬老院,县民政局将派专人进行蹲点,督促整改到位;对重点对象将派专人进行帮扶,做好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市民政局将在6月20日前对全市50%以上的敬老院进行一次抽查。各乡镇民政办、敬老院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力抓好夏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让五保老人平安度夏。
祁东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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